【獨家/原音重現】司法人員捲梨山蜜蘋果強摘案 狠嗆不識字老農「沒讀法律」

出版時間 2020/12/26

(更新:新增地主曾控汪男竊盜獲不起訴、 照片)

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汪姓果農(65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證實全案已依竊盜罪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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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地主夫妻(後左一、左二)與孫姓檢事官(圖右二)及另外2名女友人,無視汪姓果農當下警告,仍態度強硬採摘蜜蘋果。汪姓果農提供

汪姓果農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孫姓檢察事務官強勢介入他與隔壁劉姓地主夫妻的土地鑑界等紛爭,明明法官現勘後裁示,等他水果收成後,再歸還土地,卻沒想到,劉姓地主夫妻在今年10月間帶著友人在10天期間,陸續偷摘其中三株老欉、市值約30萬元的蜜蘋果,連他巡園時當場發現制止也無效。更令他氣結的是,劉姓地主等人強摘蜜蘋果還當場品嚐起來,在場的孫男甚至狠嗆他「你沒讀法律啦」、「你怎麼證明這水果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汪男當場報警怒告5人竊盜罪,警方到場時,孫還出示服務證件,他不禁懷疑對方是企圖用司法人員身分施壓,「熟知法律的司法人員,仗勢欺負我這個不識字的小果農,真的讓我感到很失望與無奈!」

汪姓果農望著最後三株老欉蜜蘋果,全被劉姓地主等人在一個禮拜內採光,內心感嘆萬分。王煌忠攝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當事人(孫姓檢事官)事後有向我們說明,我們會尊重權責機關辦理,並視偵辦情形做下一步處理,至於相關細節我們不做評論。」

婦人面對汪姓果農拍照,也以手機反蒐證。汪姓果農提供

知名的梨山五寶包括蜜蘋果、雪梨、甜柿、水蜜桃與高山茶。其中,頂級蜜蘋果兩顆一斤要價350元。汪男栽種的蜜蘋果大小適中,一台斤約150元以上。他表示,這批被劉姓地主等人偷採和強摘的蜜蘋果,是他今年即將採收的最後一批,就剩三株老欉果樹,讓他格外心痛。他估計,在10天左右陸續遭竊約2000台斤,大概8000顆,損失至少30萬元。

孫姓檢事官(右二)見汪姓果農拿著手機鏡頭拍攝,立刻轉身低頭,刻意避開鏡頭。.汪姓果農提供

汪姓果農向《蘋果》出示這起強摘風波發生當下的雙方對話錄音檔,還原事發經過。孫姓檢事官當下咄咄逼人嗆汪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你沒讀法律啦」、「不懂(法律)就不要和人爭辯」、「土地誰的,上面長出來的(果實)就是誰的」,汪男自承沒讀什麼書又不識字,被孫男「連環炮」一陣搶白後,氣得一度語塞!

與劉姓地主同行的女性友人口咬蜜蘋果,完全無視汪姓果農勸阻。汪姓果農提供

汪男是彰化人,19歲就隻身到梨山闖天下,向張姓地主承租0.75公頃土地,種植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46年。不料,去年收到台中地檢署傳喚通知書,赫然發現有一小塊種植23顆果樹的承租土地,遭隔壁劉姓地主提告竊佔,他才驚覺自己長期承租的土地有爭議;幸好這起竊佔案,後來已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劉姓地主在去年對汪姓果農提出竊占告訴,台中地檢署審理後以不起訴處份。汪姓果農提供

劉姓地主控告汪男竊佔不起訴,又針對汪男踏入其土地採收水果提出竊盜告訴,不過檢察官審理認為,汪男在爭議土種植並管理果樹近40年,欠缺不法所有意圖,與竊盜之構成要件不符,因此裁定汪男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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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審理劉姓地主申請鑑界,於10月14日通知雙方針對爭議土地進行鑑界。汪姓果農提供

但是,劉男不死心,今年9月再向台中地院申請土地鑑界,10月14日法官現勘,指示「作物採收後歸還土地」,他也點頭答應。怎料,五天後、10月19日他巡視果園,卻發現劉姓地主夫妻帶著孫男、和另外兩名女性友人偷採他在這塊爭議土地上所種植的蜜蘋果。

汪姓果農看著辛苦摘重的蜜蘋果,全遭地主夥同友人及檢事官全數偷摘,深感無奈。王煌忠攝

汪男說,「我衝上前制止,並且告訴他們『法院說這些水果是我的』」孫男竟然霸氣質問:「你怎麼證明這水果是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雙方一來一往,孫男嗆聲:「你判決書不拿出來!一槍斃命的東西不拿出來!」汪回說:「等法院啊!法院(判決書)還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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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地主邀約孫姓檢察事務官和2名女友人,光天化日採摘汪姓果農種植的蜜蘋果,還大剌剌當場品嘗起來,汪姓果農見心血被強摘,當場氣結。汪姓果農提供

孫竟毫不客氣:「你幾歲了啊?從有判決書講到變成沒有判決書!」汪男解釋:「不是幾歲的問題,是法院說這水果是我的啊」。孫男繼續咄咄逼人回說:「我也可以說是我的(水果)啊」,更反問汪男:「那是你種的嗎?」汪篤定說:「是我種的啊!」孫男則要王男:「你拿出證據啊!證據拿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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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姓男子19歲就隻身前往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承租土地種植甜柿、李子、水梨、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經長達46年。王煌忠攝

汪男當場見孫男等5人完全無視他警告,繼續強摘蜜蘋果,還在現場大啖果實,氣焰實在囂張,當場立刻報警。但當警方抵達果園時,孫男馬上向警員出示一張紅色、印有天秤圖案的服務證。後來經友人告知,他才知那是司法人員的證件。

汪姓老農指控,他種植的三株老欉蜜蘋果,結實累累,遭劉姓地主與孫姓檢事官等五人強行採摘。汪姓果農提供

汪男說,劉姓地主等5人當下拒絕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只有他跟著警方先回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劉姓地土等人返回自己的工寮,事後才在警方通知下到案說明。

汪姓果農開著單軌車,巡視果園。王煌忠攝

據了解,孫男當天是應友人邀請到梨山果園參觀,與汪男的一來一往的對話卻是霸氣十足,不像只是受邀作客。但當汪姓果農拿起手機要拍下他的面容時,他又刻意彎腰低頭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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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姓果農46年來均向張姓地主承租土地,種植各類果樹。王煌忠攝

《蘋果》試圖取得劉姓地主的回應,但汪男表示,他並無劉姓地主的連絡電話,警方也稱不便提供。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對於這起檢察事務官被質疑,疑似利用司法人員背景施壓的爭議案,說法相當保守,只強調當事人已經提出說明。桃檢尊重權責機關偵辦動作,但現階段不做評論。

位處高海拔的梨山地區,種植的蔬果香甜脆口,吸引觀光客選購。王煌忠攝

這起竊盜案由台中市和平分局受理。警方表示,全案已依照竊盜罪偵辦,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劉男等相關被告說詞。至於孫姓檢事官是否曾向警員出示桃園地檢署服務證件,派出所方面也不願說明。

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檢察事務官為司法人員,熟稔法律,若明知採摘的水果是為他人所有,恐涉及竊盜罪嫌,倘若為不知情,則恐涉《民法》「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侵權行為,將須負起賠償責任。(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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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2020/12/26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