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蕾影射郭新政害死李新 挨告誹謗結果出爐

出版時間 2020/12/24
前立委羅淑蕾在2018年幫楊文科助選時,批徐欣瑩立委期間推0法案,遭新竹地院判刑3月,褫奪公權1年。資料照片
前立委羅淑蕾在2018年幫楊文科助選時,批徐欣瑩立委期間推0法案,遭新竹地院判刑3月,褫奪公權1年。資料照片

台北市前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隔年女友郭新政成立「誰摔死了李新」臉書粉絲專頁,以類戲劇方式製作影片,陳述李新死前遭遇的官司追殺,並控訴國民黨前立委羅淑蕾等人可能是幕後兇手,但羅在臉書上和網友討論此事時,留言稱「女朋友爭議多」、「跟前男友糾纏」等語,暗指郭關係複雜才導致李新墜樓,遭郭控告加重誹謗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這些只是意見評論,不構成誹謗罪,今將羅淑蕾不起訴。

全案源於2017年9月28日李新墜樓身亡後,因他未留遺書死因眾說紛紜,1年後李新的女友郭新政成立粉絲專頁並製作「誰摔死了李新」系列類戲劇影片,找來前主播盛竹如當影片引言人、錄製旁白,公布李新的可能死因。郭新政在影片澄清:「我們從沒分手,新哥怎麼摔死的我比誰都想知道,我要從4年前珠寶借貸案說起,讓大家明白誰在欺負新哥!」藉此影射羅淑蕾害死李新。

2018年12月間羅淑蕾也在臉書上澄清此事,面對網友留言質疑,羅也羅列三點,影射郭才是害死李新的人,羅提到「女朋友爭議多」、「養老金不見」、「遭掃地出門」等內容,結果遭郭新政控告誹謗罪。

檢方認為,羅淑蕾在臉書上回應網友的內容,只是針對這個新聞事件提出意見評論,屬於意見表達的方式,也無傳喚羅淑蕾的必要,因此今以罪嫌不足,今將羅淑蕾不起訴處分。(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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