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律師論點】警揪鈕籍機師趴趴走 有無法律授權惹議

出版時間 2020/12/23
鈕籍染疫機師趴趴走。示意圖
鈕籍染疫機師趴趴走。示意圖

作者:林智群律師

開玩笑歸開玩笑,

從765、771這個案子,

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公權力可以做到什麼程度,

當然在防疫這個重要目的下,

任何行為,大家都覺得是剛好而已,

可是法律人讓人討厭的地方,

就是我們會去問一個問題,

這個動作有沒有法律依據?哪個法律?

比如:對機師(765)的手機訊號進行追蹤,

一般是適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但那個法律是針對刑事犯罪,

需要檢察官或法院核發通訊監察書,

由司法官進行審查,

但這個案子我看是什麼程序都沒有,

指揮中心要求,行政院長力挺,就做了,

而新冠肺炎特別條例雖然有第7條,

但那個條文有辦法

讓指揮官有「凌駕於司法權」的這麼大的權力嗎?

好像沒辦法這樣解釋,

所以呢!

在肯定指揮中心工作之餘,

檢討相關法律規定的授權到哪裡,也是有必要的!

※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 針對時事想闡述專業法律見解嗎?歡迎來稿蘋果日報法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