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受男網友邀約埔里「洗溫泉」 慘遭虐毆性侵

出版時間 2020/12/23
陳姓男子邀女網友「洗溫泉」,卻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示意圖
陳姓男子邀女網友「洗溫泉」,卻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示意圖

南投一名女子去年與陳姓男網友認識才第4天,就接受陳男邀約去埔里「洗溫泉」,碰面後卻被陳男載到摩鐵「泡澡」,女子質疑沒有溫泉,陳男卻稱「泡澡就是洗溫泉」,還強迫她嘿咻,女子拒絕遭陳男恐嚇「看是要先上再打死妳,還是先打死妳再上」,隨即痛毆她還抓頭撞樓梯,性侵得逞後,女子一直嘔吐,陳男把她架到浴室沖洗然後開車載她離開,經過摩鐵櫃台時,女子趁機開車門求救報警。台中高分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去年6月8日透過交友軟體「SKOUT」結識陳姓男網友,同月12日凌晨,陳男邀她去埔里洗溫泉,她認為洗溫泉是分開各自洗、再一起吃宵夜,爽快答應後,搭上陳男的車,不料陳男卻將將車子開進一間摩鐵,女子疑狐問:「不是要去洗溫泉嗎?」陳男稱「泡澡就是洗溫泉。」女子半推半就進入房間,陳男問:「要不要一起泡?」女子拒絕,陳男自己泡完澡出來,問她可否抱她睡覺,女子也拒絕。

陳男接著說要幫女子按摩,女子表示不喜歡按摩,陳男爆怒,將她頭部壓在床上,惡狠狠說:「已經給妳很多時間了。」女子發現情況不妙,假意要上廁所,陳卻說要脫衣服才能去,女子只好脫到只剩內衣褲進廁所,為了拖時間還沖濕頭髮假裝洗澡,陳男不耐久候憤怒踢門大吼:「我一定要打死妳,看是要先上再打死妳,還是先打死妳再上。」

女子只好走出來浴室,說要吹頭髮、喝飲料,陳男不耐煩,動手打她還拿枕頭悶住她臉部恫稱:「妳找死的,我一定讓妳死得很難看。」女子不斷掙扎求饒,說腹痛要拉肚子,趁機逃入廁所,陳男強行把廁所門扳開,用腳踹她肚子,然後拖回床上強吻全身。

經過這番折騰,陳男無法勃起,拿馬克杯作勢要打她,逼她口交,過程中女子若有遲疑,就打她頭部,不斷恫嚇:「要讓妳死在這裡。」女子受不了一直被毆,拿起馬克杯往外逃,但在樓梯間被陳男從後面捉住腳,女子回頭咬他的手,遭陳男拳腳相向、抓頭撞樓梯,指姦得逞,兩人扭打過程中,撞斷樓梯扶手。

女子被性侵後,試圖打電話報警,但被陳男阻止,這時她因頭暈蹲下嘔吐,陳男抓她去浴室沖洗,由於開房時間已到,陳男將體虛無力的女子衣服穿好,抱上車離開,車子經過摩鐵櫃檯時,女子趁陳男交還房卡,使出全力開車門下車,請櫃臺人員叫救護車並報警。

陳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2人合意性交過程中,女子知道他有女友,憤而中斷嘿咻還打他耳光,他才踢她肚子,至於女子全身是傷,陳男辯稱是因為她下樓梯時扶手斷了,摔倒受傷。陳男律師則主張,依照一般人常識,孤男寡女在半夜去汽車旅館,就是要一夜情,哪有強迫之事。

台中高分院依據雙方對話紀錄,認為陳男一直以泡溫泉、可以幫忙按摩為由邀約女子,還表示她可以不泡,女子一直拒絕並表示已洗好澡了、不想泡,可見女子雖與陳男一同前往摩鐵,只是想與陳男聊天,並非一夜情,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