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撞擊瞬間畫面曝光、轎車駕駛坦承趕時間開80)
曾是虎尾科大籃球隊長的陳姓男子,昨(21)晚騎車載著女友在高雄發生車禍,雙雙不治。警方初步研判他們沒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釀禍,引發網友熱議;不過陳男父親槓上警察,「不想給OO(陳男)的同學們留下這種死因」,指陳男沒違規,他有停一下查看來車,是轎車駕駛超速才撞上。對此,警方回應,發現陳男在轎車綠燈直行時左轉、從慢車道騎進快車道才如此研判,車禍資料已交給檢察官調查,後續將由檢方釐清肇責與原因。
撞擊瞬間畫面曝光稍後曝光,根據肇事馬自達轎車的行車記錄器,汽車行經路口時,機車突然左轉,轎車從側面撞擊機車,導致機車向前飛出,在地上擦出火花。
該路段速限60公里。高雄地檢署今相驗並勘驗這段行車記錄器,林姓駕駛自承當時趕時間,車速約80公里,看到機車突然要左轉,已來不及煞車,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交保10萬元。
這起車禍在網路論壇PTT引發網友熱議,留言譏諷「用生命捍衛路權」、「一個鬼切一個超速?」、「WHO CARE?」、「路口太大還是乖乖兩段式左轉較安全啦」,尤其近來「待轉大富翁」話題更成為焦點,網友還以「用生命反對待轉大富翁 值得」來參與討論。
外界酸言酸語讓陳父難以承受,根據陳父透過徐姓友人IG限時動態分享的內容中寫著:「我是OO(陳男)父親,想請OO(徐男)幫我轉述下面這段話,因為我看了行車記錄器等二段影片,應該不是違規二段式左轉,而是該路口是T型路段,OO(陳男)當時停下來在T型路口但是靠近在外側車道,剛一回頭往後看,後面來車即高速從後方撞飛了他們,該汽車車速明顯超速非常快,所以一下就沒有了,一點殺(煞)車沒有。」
陳父接著提到:「我說這段話只是想告訴OO(陳男)的好同學們,不是報紙所說的機車違規二段式左轉,至於將來法院判決雙方誰是主責,我並不在乎,我真只想說三民帶出來的小孩沒有這樣,我不想給學校帶來污點,也不想給OO(陳男)的同學們留下這種死因」。
對於家屬的質疑槓上警方的說法,轄區前鎮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根據肇事林姓駕駛的行車記錄器來看,林男當時開車行駛在凱旋四路時,燈號是綠燈,陳男雙載機車則從慢車道騎入快車道。因此初步推測,陳男疑似沒有兩段式左轉。至於林男車速是否超速?黃元民說,現場沒有科學儀器可測量,必須進一步根據畫面中的距離、經過時間,去推算是否超速。
警方也表示,凱旋四路、瑞田街口是T字路口,交通號誌燈上設有「藍色圓形兩段式左轉」標誌及地面則畫有「待轉區」的標線,依規定是要兩段式左轉。目前車禍相關資料皆已送交地檢署,後續肇事責任將由檢察官釐清,警方不會再針對此起車禍肇事原因對外多做說明。
高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吳武煌說,一般來說,路口是否要設置兩段式左轉,會由交通局依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條例及相關專業來判定。如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或三個車道以上,就會設置兩段式左轉的待轉區,以減少事故的發生。(楊適群、湯寶隆/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