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怕買到凶宅!抄一組資料給房仲 結果被起訴

出版時間 2020/12/18
林姓警員怕買到凶宅,把個資交給仲介遭起訴。示意圖
林姓警員怕買到凶宅,把個資交給仲介遭起訴。示意圖

台北市中山分局一名林姓警員,去年間委託仲介陳男協助看房,林員因從事警職,經手一件長者在家中過世的相驗案件,擔心此案的案發地點可能是自己看上的一間舊公寓,為了釐清此事,竟把死者的個資傳送給房仲,要求房仲調查,結果房仲拿資料去問死者家屬,家屬起疑個資外流,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林員,房仲雖也挨告,但獲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50多歲的林姓警員去年間委託仲介陳男協助看房,但過程中,林員遇到一件獨居老翁在家中病逝的案件,林員擔憂老翁陳屍的住處可能與自己想買的房屋相同,林男竟將職務上得知的個資內容,傳送給房仲,要求房仲釐清。

這名房仲拿著林員提供的個資去找死者家屬,竟脫口說出老翁的經歷背景和家屬名字,讓家屬覺得奇怪,為何房仲會知道這麼多事情,事後憤而對房仲提告,房仲應訊時拿出自己和林員的LINE對話內容,供稱都是林員提供他資料,他根本不知道這些內容會涉犯《個資法》。

而林姓警員應訊時坦承傳送個資給房仲,卻否認自己是無故洩露個資,辯稱自己是為了買房避免買到凶宅,才會請房仲去調查。

但檢方認為,林員因為職務關係才會接觸的民眾個資,卻將個資用於與警務無關的買房問題上,已涉犯洩密罪、違反《個資法》,今將林員起訴,至於房仲則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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