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疫苗「痛痛女孩」求償添變數 衛福部上訴獲發回重審

出版時間 2020/12/17
「痛痛女孩」首例Bella(左)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一審勝訴,但被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而生變。資料照片
「痛痛女孩」首例Bella(左)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一審勝訴,但被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而生變。資料照片

新北市1位徐姓少女Bella於2016年讀國中時,在校注射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隨即出現膝、肘與雙肩等處疼痛的「痛痛女孩」症狀,家長認為疫苗誘發幼年型關節炎,提告要求衛生福利部提供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衛福部應給付一定金額救濟,衛福部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今發回更審。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理由指出,北高行判決Bella勝訴主要依據,是《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新法,針對預防接種與受害情形關聯性的3種分類,維持「相關、無關」這2種,但把「無法排除」改為「無法確定」,並增加舊法所沒有的構成要件,且認定方式比舊法更限縮。

最高行指出,北高行認為《審議辦法》新法是在審理期間才修法通過施行,屬於對Bella不利的修正,因而仍採用《審議辦法》舊法,認定衛福部不提供救濟的行政處分違法。

但最高行認為,《審議辦法》新法並沒特別規定舊法施行期間發生受害事件仍適用舊法審議,北高行應依審理時已生效的新法所列出的關聯性判斷依據,調查並論述衛福部認定Bella的症狀與接種疫苗「無關」有何違誤之處,因此發回北高行更審。

Bella
Bella出現的幼年型關節炎,衛福部判定與疫苗無關。資料照片

本案源於2016年9月30日,當時14歲讀國中的Bella在校接種HPV疫苗第2劑,同年10月6日起,Bella陸續出現雙膝後膝膕痛、雙肩痛、雙手肘內側彎曲痛、定踝痛等症狀,被稱為「痛痛女孩」。家長認為疫苗誘發Bella罹患幼年型關節炎,同月13日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金額依規定介於2萬元到300萬元。

不過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審議後,認為接種疫苗與Bella的症狀「無關」,決議不救濟,僅補助Bella做必要檢查等醫療費用共3萬元。

Bella和父母不服,氣憤持續治療仍留下關節與肌肉疼痛後遺症、青春年華蒙陰影,提起訴願要求推翻衛福部不予救濟的行政處分,但被駁回,因而於2017年11月29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衛福部提供120萬元救濟。

衛福部抗辯Bella與父母提出的文獻,無法推論接種疫苗與Bella症狀的相關性,並指接種疫苗可能造成的肌痛關節痛,屬於「感受」,但Bella的關節炎是「疾病」,不應混為一談。衛福部並在本案審理期間,於2018年11月16日修正《審議辦法》並施行新法,衛福部長陳時中還力挺疫苗:「專家一致認定HPV疫苗與病症無關!」

不過北高行審理認為,事件發生時的《審議辦法》舊法,規定若「無法排除」關聯性,仍可給付2萬元到120萬元救濟,但審理期間修正生效的新法,將「無法排除」的分類改為「無法確定」,還增加舊法所沒規定的構成要件,比舊法的認定方式限縮。

北高行指出,接種疫苗是為了提升人體抵抗力,但疫苗副作用確實有未知難測的風險,一但發生損害,形同受害者為公共福祉而「特別犧牲」,所以國家設計具有「社會補償」性質的救濟制度,從寬認定以免受害者求償無門,何況接種疫苗者往往比不上行政機關有能力評估接種的風險。

北高行認為,不應要求居於弱勢地位的Bella負擔完全舉證責任,而Bella確實在接種疫苗後,短時間就陸續出現症狀並持續治療,在查無其他病因的情況下,無法完全排除與接種疫苗的關聯性,應從寬認定,判決衛福部應依北高行一審判決的法律見解,准予給付Bella一定金額的救濟。(黃哲民/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905

更新時間: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