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溫暖員工扶醉客竟遭槍斃 妻小淚求判死不成!「每晚想起他中彈畫面」

出版時間 2020/12/16
現場血跡斑斑。資料照片
現場血跡斑斑。資料照片

男子黃坤仁2019年深夜酒後到北市知名的天龍三溫暖要消費,誤認好意上前攙扶他的1位代客泊車組長想對他不利,竟掏槍近距離朝對方鼻樑開1槍奪命,逃離時再開1槍企圖嚇阻追兵,仍遭眾人壓制送辦,黃男辯稱酒醉斷片、否認故意殺人,檢方求處死刑,死者家屬痛批黃男「沒有資格在世界上呼吸空氣」,最高法院認定黃男當時還沒醉到心神喪失而免責程度,但非預謀犯案,今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黃坤仁僅判無期徒刑定讞。圖翻攝黃坤仁臉書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9年6月16日深夜10時許,黃坤仁(52歲)和兒子、兒子女友等人唱KTV,喝完約0.4公升的高粱酒,獨自搭計程車要去天龍三溫暖消費,沿途一路趴睡,運將送抵後扶不動黃男,請正好在三溫暖門口當班的泊車組長黃昇輝(61歲)幫忙。

不料黃坤仁突然發酒瘋,邊胡亂嗆聲邊從隨身背包掏出1把改造手槍,拉滑套將子彈上膛後揮舞示威,但腳步踉蹌摔倒。運將連忙躲開,黃組長快步走到泊車櫃檯打電話求助,沒想到一轉頭,黃坤仁不知何時已起身竄到他背後,迎面朝他鼻樑近距離開1槍。

黃組長應聲倒地、血流如注,黃坤仁繼續滿嘴胡言亂語,舉槍對著路過機車騎士比劃,此時3位三溫暖員工聞訊衝來追捕,黃坤仁穿越馬路逃跑,還往背後開1槍企圖嚇阻追兵,仍被其他路人合力制伏在地,報警送辦,用來行兇的手槍裡還有12發子彈,黃坤仁當時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12毫克。

黃組長被送醫急救,因子彈貫穿腦幹,不幸於隔天(17日)凌晨0時許傷重不治。黃坤仁到案被關押至今,始終辯稱當時酒醉斷片、不記得自己怎麼到三溫暖以及開槍過程,他堅稱非故意殺人、不肯認罪,甚至揚言「對人開槍不一定會造成死亡」,但他倒是承認非法持有槍彈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檢方主張黃坤仁個性衝動,13歲就在街頭與不良分子結黨鬧事、前科累累,更因情緒暴躁而被稱為「紅番」,並以這個綽號行走江湖,犯下本案後一再推諉、毫無悔意,教化可能性甚低,建請判處死刑、永久與社會隔離。

死者妻子出庭泣訴丈夫一生辛苦養家,「他說過65歲退休後,要帶我們全家去環島旅行,還有很多很多的願望,卻在一聲無情的槍響下,沒有了,全部都沒有了」、「他(指黃坤仁)很殘酷的殺掉我先生,粉碎我本來甜蜜的家」、「我先生被射殺的畫面一直出現在我眼前,到現在我都沒辦法好好煮一頓飯給孩子吃,我要抱著先生的衣服才能睡,但是總會醒來哭,這種傷害真的讓我痛不欲生」。

死者女兒哀傷表示「從小到大,我的爸爸,永遠都是把我捧在手掌心,疼著,寵著」、「一位有前科的社會敗類,持槍奪走無辜性命,破碎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每天到晚上10點44分,我腦海裡就會出現我父親中彈身亡的畫面」、「他無法再牽著他最愛的我媽媽的雙手遊山玩水,他沒有辦法再牽著我的手步入禮堂,更沒有辦法看著我弟弟成家立業,這一切毀了我的家庭,毀了我的生活,全部都是被告(黃坤仁)造成!」

死者的兒子怒批黃坤仁「使我失去父親,讓我家庭破碎……無法寬恕!」死者妻兒更氣憤黃坤仁不但沒道歉,「殺一條人命還用酒醉當藉口,不可原諒!」他們認為「被這種社會敗類槍殺真的很冤枉,殺人償命,一命還一命」、「這樣一個把槍枝跟人命當玩具的人,已經沒有資格在世界上呼吸空氣」,要求判死。

法官指黃坤仁與死者互不相識、無冤無仇,僅因對方攙扶碰觸就心生不滿,進而動殺機並當眾開槍行兇,視人命如草芥,目無法紀、行為囂張,且案發當天帶槍彈外出就是為了「試槍」,危害社會秩序至鉅,加上明知自己喝完酒就容易失控與人衝突,仍在身上有槍的時候喝到酩酊,即使已達精神耗弱狀態,但屬於自行招致,不得依法減刑。

法官認為,黃組長生前在天龍三溫暖任職26年,靠代客泊車養家餬口,事發時對黃坤仁毫無怠慢之處,卻慘遭一槍斃命,「其面臨死亡之恐懼、無從抵禦之悲恨,絕非筆墨可以形容」,但黃坤仁始終以「酒醉、無意識」推諉責任,更從沒試圖賠償和解,態度冷漠、欠缺同理心。

不過法官考量黃坤仁並非預謀殺人,鑑定也認為黃坤仁錯誤「以酒戒毒」而酗酒成癮,酒後更易暴躁起衝突,但他先前另犯他罪假釋期間安分守己不敢再犯案,顯示刑罰對他仍有心理拘束力,法官認為藉由長期監禁,足以矯正教化與戒癮、未達須判死程度,一、二審依殺人、《槍砲條例》等罪均判黃坤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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