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同梯警同日退少領1.2萬 3千人年資誤算損權益

出版時間 2020/12/16

一名經歷80年代街頭抗爭歲月的警察,今年6月在台中以派出所巡佐副所長身分,卸下30餘年警職,卻發現警察退休金竟有差別待遇。陳姓巡佐月初發現,所屬分局計算公保養老給付退休金,沒有將他當年佔缺受訓3個月的年資計入,少領12903元,他自己奔波聯繫爭取權益,發現同學中也有人遇到同樣狀況,呼籲警政署全面清查近3千人的公保退休金核定情況。警政署回應,只要該期別簡章明確寫出是佔缺受訓,等同以公務人員身份接受訓練,申請退休提出當時派令與支薪證明,就應該將訓練期列入退休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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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的陳姓巡佐找到同期同學的公保養老給付退休金核定單,3個月的訓練計入年資。翻攝畫面

陳姓巡佐指出,他在1988年考上警員班122期,當時正逢解嚴,街頭抗議事件層出不窮,警察人力吃緊,該期與之後的125期,都讓通過考試的人以試用警員身份,補入各警政單位隨時支援,同時接受3個月的軍事訓練,總計2期約3000人,他跟同學被分派進保一總隊,當年的4月1日核定比照警佐六階四級支薪並投保公教人員保險。

陳姓巡佐回憶,解嚴後民眾走上街頭,衝撞國家體制,社會運動風起雲湧。當年訓練結束後,陸續前往中南部陳抗現場支援。他說,那幾年曾前往嘉義「民主聖地」噴水池圓環維安,也曾支援高雄林園事件抗爭現場,任務十分繁重。

陳姓巡佐說,今年初他提出退休申請,還特地跟分局人事室核對3個月的訓練能不能計入公保退休金年資,承辦人員很肯定的答覆「不能計入」,他在5月11日拿到公保退休金核定書,認定退撫新制實施以前年資只有25年11月,不計入受訓的3個月,總計服務31年11個月1天,公保退休金為164萬7616元。

退休陳姓巡佐的公保養老給付退休金核定書,所列退金並未計算受訓三個月的年資。王乙徹攝

正要享受退休生活的陳姓巡佐,月初收到同期同學傳給他公保退休金核定書請他幫忙看一下,他意外發現在台南服務、12月退休的同學退休金計入受訓的3個月年資,他再翻出銓敘部給他的退休公文,竟發現銓敘部核定的退休年資與公保年資竟相差3個月。

根據銓敍部歷年公告,占缺先補實後再行受訓的試用警員年資,依法應合併計算,銓敘部退撫司說明,類似先補後訓的情況只要先取得公務人員資格,訓練期間都應該計入退休年資,試用警員通過考核後也會認定受訓期間應併入退休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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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退休巡佐的警員班122期招生資料,載明是先補缺額的試用警員且有支薪。王乙徹攝

警政署強調,先補後訓相關期別的警務人員,若簡章與訓練計畫明確說明是佔缺受訓,且警務人員退休時檢附出任派令、報到支薪等證明,公保退休金就應計入訓練期間的年資,警政署人事室更調出122期與125期的招生資料,確實載明「肄業期間派補各警察機關試用警(隊)員」的支薪情況,2期警員的訓練期都應計入退休年資。

「雲林一位退休所長也沒領到!」陳姓巡佐之後向其他同學詢問,才發現各分局承辦人員認知不同,佔缺受訓3個月年資不一定被計入退休金計算,還得自己找資料去補救。他希望警政署能全面清查,或是通令各分局承辦人員,才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權益。(王乙徹/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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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退休巡佐自己調閱相關文件資料,證明自己當年考上警員班的3個月訓練應計入退休年資。王乙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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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退休警員詢問同期同學,才知道各分局承辦人員認知不同,並非都將3個月訓練期計入年資。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