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官方網站。翻攝官網
擅長設計各種Q版造型人物的簡姓男子,曾提告全台多個警察局使用「警察公仔」圖像,侵犯他的著作權,去年他發現國軍人才招募中心一張文宣上的徽章,上面疑有他設計的「陸海空軍寶寶圖像」,簡男提告當時任職招募中心負責人的胡姓上校副處長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但台北地檢署以無法斷定國軍所使用的圖像是簡男設計,胡男也不知情,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簡男為了自己的創作打擊不法侵權,在業界相當知名,多年前警政署委託簡男設計一系列警察公仔圖像,但在授權日到期後全台仍有許多警察分局違法使用,簡男為了捍衛自己權利,曾對全國多位現役分局長提出違反《著作權》的告訴,最後雙方以和解收場。
簡男曾為警政署設計的警察公仔圖像,授權日至2014年。翻攝警政署網頁
這回簡男又有新發現,去年間,簡男在「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官網瀏覽時,發現裡面一張宣傳廣告上所使用的徽章,徽章上有一個浮雕半立體的Q版國軍寶寶,像極了他多年前所設計的「陸海空軍寶寶圖像」。
簡男試圖連絡國軍人才招募中心,但一直未獲得善意回應,因此對這張宣傳廣告設計完成時,擔任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培育處副處長、兼任國軍人才招募中心負責人的胡姓上校,提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胡男因為早已退役,對於被控違反《著作權法》表示他不清楚這個宣傳廣告中的徽章所使用圖案是從何而來,他完全不知情。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宣傳廣告中徽章的圖案雖然類似,但是Q版國軍寶寶的姿勢、外觀、配色,與簡男所設計的「陸海空軍寶寶圖像」仍有差異,因此認為無法斷定國軍盜用簡男設計的圖案,將胡男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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