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吳姓男子因為尿急,深夜到228公園內的公廁上廁所,1名顏姓男子尾隨吳男進廁所,連續摸了吳男2次屁股後竟得寸進尺直接抓捏,這個動作惹怒吳男,氣得動手把顏男打成豬頭,結果被控傷害罪,事後由於顏男一直沒出庭說明,也沒有提出傷單證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無法證明顏男的傷勢是吳男造成,因此處分不起訴。
228公園廁所發生性騷擾事件已非第一次,最有名的一次是發生在2014年9月間,天后蔡依林為了新專輯在228公園拍攝MV,一名20多歲的男性工作人員在現場維持秩序時,發現一名可疑的陳姓男子在附近廁所徘徊,誤以為是狗仔在偷拍,當他追進廁所時,卻遭到對方以「猴子偷桃」的方式,從他胯下偷摸會陰部,安管氣得報警處理,陳男也因此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今年7月11日凌晨1點多,年近40歲的吳姓男子,經過台北市228公園時,因為尿急,就到公園裡1號公共廁所(靠近凱達格蘭大道〉解放,就在他進去廁所時,1名顏姓男子尾隨他一起進入,就在吳男開始上廁所時,被對方碰了一下屁股,他不以為意繼續小解,沒有到對方又碰了他屁股一次,這回吳男就看了顏男一眼,顏男卻一付不在乎的樣子。
吳男被連摸2次屁屁後,覺得怪怪的,想要趕快上完離開,沒想到就在他準備離開時,對方竟然得寸進尺的用手直接抓捏他的屁股,這回吳男再也受不了,脫口用台語罵對方「你摸什麼摸啦」,對方雖然說不是故意的,但吳男嗆他「你抓我屁股還說不是故恴」,並氣得動手推打對方,顏男最後向警方報案,警察還拍下顏男臉部流血的照片。
吳男到案後表示,當天因為顏男三番兩次的摸他的屁股,他被騷擾到忍無可忍,才會動手制止對方騷擾的行為,但他辯稱,當天他只有用手打他的腹部及用腳踹他的腹部,並沒有動手打他的頭部及臉部,對方臉部的傷怎麼來的,他不清楚。
事後由於檢察官多次傳喚顏男到案,他都沒有到庭說明,同時也沒有提供診斷證明書,證明吳男將他毆打成傷,檢察官最後認為事證不足,將吳男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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