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客戶保費逾百萬 19年資深女保險員遭判1年

出版時間 2020/12/14
陳姓女保險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2名客戶保費近百萬,直到2人遲未收到保單和投資報酬,整起案件才曝光。示意圖
陳姓女保險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2名客戶保費近百萬,直到2人遲未收到保單和投資報酬,整起案件才曝光。示意圖

新竹一名46歲陳姓女保險業務員,2017年間因缺錢花用,竟將曾姓客戶60萬元保費私吞,後續又向另名許姓客戶稱投保特殊專案可獲得高利息報酬,從客戶身上詐取54萬元後未上繳公司,反挪為己用;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陳女施以詐術侵占保費,根本是名不肖保險業務員,依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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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姓女子擔任保險業務員19年、相當資深,在一家知名人壽公司擔任保險業務員,負責招攬保險契約、收保費等工作項目。不過她卻因缺錢花用,2017年9月時約一名曾姓客戶洽談投保特殊保險專案,卻分別將拿到的40萬元、20萬保費侵占,僅將曾姓客戶資料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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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陳女又向另名許姓客戶稱投保殊保險專案可獲得高利息報酬,藉此取得許姓客戶信任,一拿到54萬元保費就將其侵占,也沒有將保費交付予公司作為投資款項,連投資文件都沒有繳回公司。

由於曾姓客戶遲未收到保單起疑,加上許姓客戶多次向陳女索討投資報酬,都陳女都拿不出來,2人憤而向警方報案,整起案件才曝光。人壽公司向陳女提出告訴,陳女也在2018年離職。

事發後陳女趕緊返還曾姓客戶11萬元,剩餘的49萬元則由人壽公司給付給曾姓客戶,雙方成立和解。但另名許姓客戶仍有54萬元保費遭侵占,陳女僅只返還1萬元。

法官認為,陳女為一己之私利,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業務上持有的金錢,又施以詐術詐取他人財產,行為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觀念,嚴重危害社會信賴關係,法治觀念偏差、惡性非輕。不過考量陳女坦承犯行,審酌依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各判刑6月,應執行1年,易科罰金36萬元。(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