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對女路人襲胸,警方趕到逮人。翻攝臉書「彰化踢爆網」
彰化縣黃姓男子(57歲)關不怕!4年來多次騎腳踏車對女路人襲胸,搭公車則摸女國中生臀部、大腿等遭起訴、判刑,今年9月6日又騎著腳踏車到和美鎮,對一名女被害人襲胸,女子不堪受辱報警。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發現男子有多次性騷擾前科仍「色性」不改,這次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從2017、2018、2019年到今年間,有多次乘人不及抗拒,觸摸被害女子臀部、胸部、大腿等身體隱處等性騷擾犯行,經彰化地方法院分別判處罪刑確定,不料距上次犯行後僅隔3個多月又再犯。
黃男今年9月6日下午3時3分,騎腳踏車逆行和美鎮,見到被害女子,走在路上,竟趁其不備從女子左前方以其左手觸摸,女子出聲制止,黃男才騎車逃逸。
黃男在和美鎮鬧區公然對女露人襲胸,警方到場逮人。翻攝臉書「彰化踢爆網」
黃男曾在公車上觸摸女子大腿,也曾在公車站休息區,刻意坐在一名正在等待友人的女國中生旁,再趁其不及抗拒下,觸摸國中生大腿、臀部,也曾多次在路上對女路人襲胸。
法官認為,黃男為逞一己私欲,乘被害人不及防備之際,猝然出手觸摸其胸部,讓被害人蒙受巨大驚嚇並感到生氣、傷心、不舒服,漠視被害人身體自主權,且對社會治安產生不良影響,衡量一切情狀,判出7個月有期徒刑。(鄧惠珍/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