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被控收受中國提供的13.2萬元及新聞稿,在台渲染總統蔡英文學歷造假,日前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何女另於去年12月名列統促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涉嫌以低價招待選民到金門、廈門5日遊,遭檢方起訴賄選罪,但高等法院認為該團是團費7800元的購物團,何女沒有出錢招待,今判她無罪。
檢調查出,何建華2014年加入統促黨,成立統促黨女媧黨部並任黨部主委,期間,何女透過前立委馮滬祥引荐,參加大陸地區北京兩岸婚姻家庭陸配回娘家活動,認識時任中華統戰部所屬對台實施統戰的組織「大陸全國台灣胞聯誼會(全國台聯會)」副部長高偉、處長李佳、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秘書長王小兵,事後高偉指派李佳與何女接觸,長期以「在台陸配回娘家」、「兩岸婚姻家庭」等名義舉辦活動,吸收何女配合中共對台統戰,進而吸收其他陸配返鄉進行統戰及思想改造,支持「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的政治理念,還涉嫌收受中國提供的13.2萬元及新聞稿,在台渲染總統蔡英文學歷造假,日前北檢依《國安法》將她起訴。
至於何建華被控賄選案,高院判決指出,該團2019年12月18日至22日在中國廈門停靠的黃金茶攤、品茶、絲綢百貨、乳膠土產店、一條根等都是購物站,購物店家會退佣給旅行社,而坊間行程相近的金廈5日遊行程團費為5900元,與本案團費7800元相近,可見該團是購物團,並無檢方指控的「何女減免每人約7000元團費」的情形。
此外,合議庭認為,依據該團15名旅客證詞,其中只有1人瀏覽過中華婦女聯合會臉書粉絲專頁,其他人多半透過友人告知或微信群組轉傳而單純報名旅遊,不認識何建華也不知道她與統促黨的關係,何女在機場送機時,也沒表明她是統促黨不分區候選人而拜票尋求支持,至於發送背心則是為了方便識別。
至於何女在該團旅遊期間,曾在該團金廈之旅微信群組傳送競選廣告、文宣,但合議庭認為她並未直接或間接向旅客表示參加這次旅遊須於投票支持統促黨,只是正常拜票行為。
合議庭認為,何女於2019年間獲統促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之前,就曾以中華婦聯會名義及相同配合模式,對外招攬旅客,辦理3次金廈5日遊,這3次旅遊行程與本案旅遊相同,團費都是7800元,可見本案旅遊是何女單純以中華婦聯會名義常態性舉辦的旅遊活動,無法證明與投票有對價關係,因此今仍判何女無罪。
本案何女不得上訴,檢察官若認為判決有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等情形,可依《刑事妥速審判法》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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