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邱沁宜。資料照片
女主播邱沁宜去年遭《周刊王》跟拍,直擊她分別與財經名嘴孫慶龍、復華投信基金投資經理人吳易欣舉止親密,還直指吳男已婚,邱沁宜認為《周刊王》影射她介入別人婚姻,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查出當時吳男仍未婚,認定報導與事實不符,且查證不足,今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刊王》社長兼總編輯陳肅瑜和甯姓記者、曹姓記者。
《周刊王》報導提及「邱沁宜幽會財經名嘴孫慶龍,接著同框已婚的復華投信基金投資經理人吳易欣?」內容則跟拍邱沁宜與孫在大街上接吻,又拍到邱、吳大嗑火鍋,吳還頻頻幫邱夾菜、涮鍋,宣稱邱與2男關係密切。
邱沁宜認為報導不實,強調她雖然與孫男交往,但《周刊王》記者跟拍2人在車內舉止,已涉犯妨害秘密罪,而她和吳易欣只是普通朋友,且吳男根本未婚,報導內容卻寫成已婚,讓外界誤以為自己介入別人婚姻,詆毀她的名譽,因此提告。
檢方調閱戶役政資料,顯示吳易欣被跟拍與邱沁宜見面時,吳男仍未婚,因此認為周刊查證不足,造成邱女名譽受損,周刊雖辯稱,有向吳的主管查證此事,也曾在臉書上看到吳的婚姻狀態為已婚,卻提不出相關資料佐證。
檢方訊問吳易欣的主管,主管卻稱記者並未問他關於吳易欣的婚狀態,且針對吳是否與邱交往,他也只有回覆記者「這是私人領域,無法回答。」
雖然《周刊王》事後已將報導原文改為「未婚」,但邱沁宜並未撤告,檢方今仍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兩名記者和《周刊王》社長陳肅瑜。
至於妨害秘密罪的部分,檢方認為,邱沁宜在車上與孫男互動,且車停在大街上,路人經過也可看到,因此記者在外偷拍,並無涉及妨害秘密罪,因此將攝影記者等人不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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