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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農村短期以及季節性缺工,雲林縣農會和雲林監獄今天(8日)簽定合作備忘錄,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得在假釋前申請「自主監外工作」,不僅能在無戒護警力情況下工作,每天還可領到1085元的日薪和交通補貼。矯正署盼能藉此協助受刑人建立信心,提早適應社會,並紓緩農村缺工問題。
雲林縣農會和雲林監獄今天(8日)簽定合作備忘錄,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得在假釋前申請自主監外工作,解決農村短期缺工問題。魏嘉良攝
大埤鄉晴禾有機農園主人李仁和表示,他以溫室種植蘆筍,一年四季均可採收,但因當地勞動人口老化,常僱不到採收工,非常樂見有「同學」來幫忙。聘用一周來,觀察二受刑人表現良好,上工態度認真。他說,即便是槍炮犯來幫忙,他也不會害怕,「大家攏善良的,給他們一個自新機會」
刑期4年2個月的賴姓受刑人(37歲)說,因家中務農,他對農務頗能適應,一天下田工作8小時,家裡不用再寄錢過來,即便正服刑中也能賺錢,感覺很有幫助,可累積經驗,學習一技之長。
晴禾有機農園場主李仁和肯定矯正署推動自主監外工作政策。魏嘉良攝
受刑人經准監外務農,一天工作八小時可賺日薪1085元。魏嘉良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農業長期缺工盼能引進外籍農務移工幫忙。短期和季節性缺工部分,有矯正署媒合表現優良受刑人來幫忙,可望能解決農民的燃眉之急。
雲林監獄自2017年起推動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政策,矯正署長黃俊棠表示,今年12月2日首度與大埤農會合作,成功媒合受刑人到農場從事農務,盼能減緩農業勞力短缺,讓受刑人提早適應社會,為回歸社會做好準備。
雲林監獄典獄長林憲銘進一步說明,受刑人的刑期7年以下者,在假釋前2年就可申請;刑期7年以上者,可於假釋前1年提出申請,若獄中表現良好且具家庭支持力,經審核安全無虞、確實有心改過,就可申請。現已有26人從事農務和光電工作,後續還有8名正預備中,「審慎評估安全才准,請雇主們可以放心,一切責任獄方承擔」。(魏嘉良/雲林報導)
矯正署長黃俊棠表示,首度與在地農會合作媒合受刑人到農場從事農務,盼能減緩農業勞力短缺,讓受刑人提早適應社會,為回歸社會做好準備。魏嘉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