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窄人稠,尤其都會區寸土寸金,社區型態的住宅也居多,因此惡鄰居的新聞也時有所聞。新北市鶯歌某社區,就有1名蘇姓住戶,不僅會從6樓亂丟雜物到中庭,讓管委會不得拉出封鎖線及張貼告示,避免住戶遭砸傷,還經常在半夜亂敲地板、大喊「寶貝」,嚴重影響鄰居的作息,最後社區只能對他祭出「惡鄰條款」;可惜上了法院之後,因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同意票不足,讓社區管委會敗訴,無法成功驅逐惡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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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也有一個社區,其中1名林姓女住戶及其前夫也是居民眼中的惡鄰居,林女不僅個性強悍曾打傷社區主委,還會竊取社區住戶的物品,甚至在屋內燒東西,嚴重影響住戶安全;其前夫還會在樓梯間尿尿,導致環境髒亂惡臭。不過雖然這對惡鄰居的惡行惡狀嚴重影響住戶,但因為該社區有許多住戶為租客,不符合區分所有權人資格,而社區也未給予當事人足夠改善時間,最後法管駁回管委會對林女的強制搬離訴求。
另外,新北市新店區1名30多歲的林姓男子,因為沒錢繳費而遭到斷水斷電,但他竟異想天開,將電鍋、熱水壺等物品搬到社區交誼廳,直接用公共電力煮飯、燒水,管委會將物品清走後,他竟又私接社區公電,最後管委會不堪其擾,只好報警提告,而林男私接公用電力涉犯竊盜罪,最後遭檢方起訴。
除了這些之外,林男也被指控會撿拾物品堆放在自宅內,等到房子放不下,便開始堆放在公共空間,原本只是放在自家外樓梯間堆置雜物,但後來範圍愈來愈大,連頂樓樓梯間、交誼廳甚至輕鋼架天花板內也堆放,幾乎什麼類型的物品都有,所以社區管委會也決定要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是否引用「惡鄰條款」,讓這名頭痛人物搬離社區。(突發中心呂健豪/新北報導)
常見擾鄰事項:
1、堆放雜物影響環境衛生
2、製造噪音影響安寧
3、脾氣暴躁易與住戶衝突
4、破壞公物影響住戶權益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