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子陳登科2018年5月為了財產分配之事與妻子簡女爭執,一時氣憤持料理刀捅她肚子,又朝頭部揮砍好幾刀,然後摀住她口鼻奪命,恐怖的是,陳男竟將妻子分屍為7塊,還把心、肺、肝等內臟放進冰箱冷凍櫃,其餘屍塊用麻布袋等分裝,隔天女兒發現母親失蹤又看到麻布袋很可疑,拿去派出所找警察「開箱」,赫見母親頭顱,陳男被捕後辯稱是「木頭阿姨」行兇,法院不採信這「怪力亂神」辯詞,一審判死,但二審審酌他一度將殺妻之事瞞著女兒,不希望女兒痛苦,尚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陳男免死定讞。
判決指出,69歲的陳登科2016年與妻子簡女離婚,當時簡女同意將一半財產分給他,但此協議還沒履行,2人隔年再度結婚但未同住,陳男仍糾結分產之事,但簡女認為既然復合沒必要分產,陳男對此耿耿於懷,2018年5月25日打電話要簡女到他租屋處談判分產之事,簡女赴約仍拒絕,陳暴怒拿料理刀刺向簡女腹部並揮砍頭部多刀,接著捂悶口、鼻導致她因休克、呼吸衰竭死亡。
陳男為掩飾犯行,以鐵鎚輔助料理刀分屍為7塊,取出內臟,肝臟、心臟、肺臟以塑膠袋裝盛後,放進冰箱冷凍櫃;頭顱及其他臟器以塑膠袋盛裝放入麻布袋,藏在床墊後方,其餘屍塊分別裝在2個塑膠整理箱內,撒上石灰粉,置於倉庫。
後來陳男女兒找不到母親,查看母親遺留家中的手機,發現最後聯絡的人是父親,於是去父親住處找人,看見浴室地上滿是血跡,並有刀具、鐵鎚,但父親說母親已經離開,血跡是他自殘造成,女兒半信半疑,隔天又到父親住處查看,發現床墊後方的麻布袋,摸到裡面有軟軟的東西感覺可疑,於是拿去派出所在警察陪同下開啟,驚見母親頭顱,警方趕到陳男住處找到其他屍塊,將他逮捕。
陳男起先供稱「持刀往她(簡女)肚子刺進去,她就軟趴趴往生了」,但被起訴後翻供否認殺妻,辯稱是「木頭阿姨」殺人分屍,還自稱有憂鬱症、精神狀況不穩,但一審認定他犯案時沒有喪失或減損辨識行為能力,陳的兒子也請求法官對父親「科處最嚴厲之刑,事情才會告一段落,才有辦法開始治療心中的傷害」,一審去年7月依家暴殺人、損壞屍體等罪判陳男死刑。
上訴高院後,合議庭認為陳男曾供稱當時騙女兒說母親已經離開,是因為「不要讓她知道那個痛苦的事」、「我已經犯罪了嘛」、「爸爸做錯了」,並非毫無懊悔之意,因此今年9月底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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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51
更新時間 15:55 (新增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