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公車急煞害乘客摔全身傷 司機闖黃燈釀禍遭判拘役35天

出版時間 2020/11/29
公車司機急煞害乘客摔傷,乘客一狀告上法院,司機被判拘役35天。示意圖
公車司機急煞害乘客摔傷,乘客一狀告上法院,司機被判拘役35天。示意圖

基隆客運一名劉姓司機,去年6月份間,駕駛客運行經基隆市忠一路時,本想搶黃燈,但前方機車突然煞停,劉姓司機也緊急踩煞車,客運內的連姓乘客跌倒受傷,連氣的一狀告上法院,基隆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認為劉姓司機的過失行為,與連姓乘客受傷是因果關係,明顯觸犯傷害罪,因此判劉姓司機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萬5千元。

今日熱門:獨家 | 瘋狂騷擾左左右右母校 怪大叔穿國小制服現身被活逮

 35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連男受傷與劉姓司機部當駕駛有因果關係,因此判劉姓駕駛拘役35天。資料照片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6日上午,劉姓司機駕駛客運從新北市金瓜石出發,在行經基隆市忠一路段,看見交通號誌燈轉為黃燈,劉姓駕駛想要趕緊通過路口,竟加速直行,不料,前方的1輛機車並未要通過,反而停在停等區,劉姓駕駛趕緊踩下煞車,避免撞上機車。

正巧當時一名搭乘客運的連姓男子起身準備下車,因公車突然煞停,連姓男子來不及反應往前衝,先撞上另1名乘客的手,再撞上客運前車門後方的金屬檔板,造成連姓男子左膝、肩及右肩多處擦、挫傷,他一時氣憤,決定向劉姓司機提告。

法官認為,當時客運距離停止線還有一段距離,劉姓司機居然決定加速闖黃燈,才造成連姓男子受傷,且雙方事後對於賠償金未能談妥,無法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處劉姓司機拘役35天,全案仍可上訴。(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