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影城創辦人曾清水病逝後爆發爭產糾紛,關鍵就在2008年1月全家召開的家族會議中,錄到長女曾正好說出「通通放棄」等語,但法院勘驗錄音內容,卻發現曾正好明顯被弟弟套話,實際上並無拋棄繼承的意思,檢方也主動追究代辦曾正好拋棄繼承的曾母罪責,最終讓曾母被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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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曾清水病逝後,曾正好選在拋棄繼承期限的最後一天,亦即2008年1月15日出國散心,其母曾詹娥則在當天偽刻曾正好的印章,到法院遞狀替長女聲請拋棄繼承。曾正好返國得知「被拋棄繼承」,認為是大弟曾錦成所為,對他提告偽造文書,不料檢方最後查出行為人竟是高齡81歲且不識字的曾母。
曾母對檢察官坦承,當天是她找人代刻長女印章,另託人寫好拋棄繼承聲請狀,蓋印後遞交法院,還表示小女兒曾鳳嬌願意拋棄繼承,也都自己簽名蓋章蓋好了,「曾正好不同意,我還是要蓋這個印章,她不同意也沒關係」等,結果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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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曾母提出一張錄音光碟,表示長女曾正好已在家族會議中同意拋棄繼承及授權母親代理;次子曾錦成與次女曾鳳嬌也證稱,姊姊表示要通通拋棄且全部交給媽媽。但曾正好否認母親與弟妹說法,堅稱她在會議中說大家都拋棄,她才拋棄,且當天會議並無做成任何結論。
法院當庭勘驗曾母提出的錄音光碟,發現內容片段且簡短,僅有「男聲(即曾錦成):我通通放棄,我在阿母的面前,說我通通放棄,來,你也講,曾正好,大聲一點,說你的名字。女聲(即曾正好):通通放棄。男聲(即曾錦成):這樣有算數嗎?這樣你有聽到嗎?我也通通放棄,都給你處理,你看你要怎樣處理,我們不會去控制你,我也不會去氣你,不會把你氣倒下去,這樣你聽到了嗎?你也一樣照這樣講。女聲(即曾正好):對。男聲(即曾錦成):這樣好,OK。」
由於光碟內容語意不明,曾錦成也坦承家族會議時間約1個鐘頭,錄音只有節錄做成結論的「部分」,法官因而認為,不能僅憑片段錄音推論曾女無條件同意拋棄繼承,並授權其母代辦手續,且依錄音內容可知,是曾錦成先表示要放棄繼承權,並要求曾正好一併放棄,曾女才表示:「通通放棄」。
最後法官雖認定曾母有罪,但特別在判決書中強調,本件為檢察官依法自動檢舉偵辦,曾女從未對其母提起告訴,也表示不予追究;法院考量曾母因家族遺產糾紛受旁人影響,且年事已高、欠缺正確法治觀念致生爭端,因此輕判她有期徒刑4月,並宣告緩刑2年定讞。(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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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006
更新時間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