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王欣逸長大竟成殺人犯!2016年7月王欣逸在桃園助陣參與青少年鬥毆,涉持刀、棍揮砍1名14歲曲姓少年倒地,導致曲男住院昏迷半年仍不治,一審依殺人罪判王男15年徒刑,上訴後,王男僅出庭1次,對案情避重就輕,高院今加重改判王男17年徒刑,撂人行兇的女子陳露也從一審無罪改依殺人罪判刑12年,可上訴,王男二哥王鳴逸涉共犯本案,被一審通緝至今。
《海豚灣戀人》2003年播出,紅極一時,當時8歲的王欣逸(現年26歲)演出男主角的童年時期而家喻戶曉,後來他又演出另1齣偶像劇「綠光森林」,13歲時曾入圍金鐘獎,但王男讀國中時加入幫派,2012年在警方掃黑時被送辦過。
本案源於桃園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結仇,2016年7月相約在蘆竹區談判,雙方各自撂人,葉男求助表姊陳露(26歲)邀人助拳,陳露聯繫當時男友林柏昌(31歲,已改名林泓嶸)輾轉找來王欣逸與林政豪(27歲)幫手,一見到李男帶3人到場,就分持西瓜刀、球棒上前亂砍亂揮,把李男等人打得四散奔逃。
李男幫手裡的1名14歲曲姓少年行動不便而落單,慘遭王男等人圍毆倒地昏迷,王男等人逞兇後逃離,路人幫忙叫救護車將曲男送醫,曲男因腦部重創、肺部遭刀刃穿刺2根肋骨骨折,背部2道長逾10公分撕裂傷、深可見內臟,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持續重度昏迷,住院半年仍不治。
檢警循線查獲王男4人,先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一審審理時曲男已過世,法官指王男與曲男無冤無仇,助陣鬥毆卻持棍敲擊曲男頭部下重手奪命,改依殺人罪判王男15年徒刑,2名林男各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3年,陳女獲判無罪。
上訴高院後,王欣逸開庭屢傳不到,後來現身1次但對案情避重就輕,林政豪宣稱人在柬埔寨,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回台,他的律師指林政豪下手次數少且避開曲男要害,見曲男身上有刀傷就叫大家住手,沒有殺人意圖,願承認傷害致死罪。
林泓嶸宣稱當時所用開山刀「只是很鈍的模型刀」,平時放在車裡防身,看到現場人多,臨時起意拿出來揮1下就沒再攻擊,頂多構成傷害致死罪,法官質疑他:「你要這麼講,我也沒辦法,刀子很鈍,還能把人砍成這樣,是不是很用力!」陳露宣稱眾人鬥毆時,她在車內滑手機,不知發生什麼事。
法官指曲男生前走路都不方便,王男等人若是要教訓,應該點到為止,但監視畫面顯示,眾人「平均每秒打被害人1下,導致被害人不到30秒就死掉」,至少有打死曲男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今改依成年人共同殺害少年罪,加重改判王男17年徒刑、林泓嶸、林政豪各判刑15年與16年。
至於陳女撂人到場發生命案、難以置身事外,高院今改判她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王欣逸的二哥王鳴逸因涉持西瓜刀參與本案鬥毆但沒到案,被一審通緝至今。(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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