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扭曲報導」被NCC罰160萬 打官司抗罰敗訴

出版時間 2020/11/23
中天電視台外觀 。資料照片
中天電視台外觀 。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去年播出「鳳凰雲」與「駐星大使盯場」2則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違反事實查證原則等規定,共裁罰100萬元,但事後《中天》在新聞畫面以翻動式字體不斷秀出「報韓國瑜新聞太多」、「NCC重罰中天百萬」,又稱NCC因日本關西機場搶救事件報導,只罰《中天》40萬元不罰別家。NCC認定《中天》誤導讀者,再裁罰共160萬元,《中天》提告抗罰160萬元,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中天》敗訴,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中天》雖主張本案NCC沒開公聽會讓《中天》陳述意見,但NCC已依法讓《中天》用書面答覆,聽證會並非本案法定必要的程序。北高行強調,《中天》報導涉己事務時,沒謹慎注意正確性,還用滾動式標題將2件不同處分產生錯誤連結,「如此扭曲報導,嚴重違反新聞專業」。

本案源於NCC在2019年8月底,對《中天》作出2項行政處分,各裁罰80萬元,一為《中天》在同年3月28日的午間與晚間新聞的畫面左方,以翻動式字體不斷秀出「報韓國瑜新聞太多」、「NCC重罰中天百萬」標題,並在相關新聞裡指稱「蘇貞昌開罵10天後,NCC開罰中天100萬元」、「NCC罰中天法源依據呢?學者批:先射箭再畫靶」等語。

第二為《中天》在同月27日晚間新聞,指稱「對於關西機場搜報導,(中天)也被裁罰40萬元,但事發第一時間,各台報導角度大同小異,卻只有1家(指中天)被罰,NCC卻毫無說法」等語。

《中天》不服NCC對這2件事共罰鍰160萬元,提告抗罰,主張「報韓國瑜新聞太多」、「NCC重罰中天百萬」的滾動字體標題,只是「電視新聞鏡面」之一,向觀眾傳達《中天》因報導韓國瑜新聞太多被要求改正,以及被NCC開罰100萬元等訊息,NCC卻對此再度開罰,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至於關西機場搜救相關報導確實沒被罰鍰,但《中天》接獲NCC公函後,已經更正報導。

NCC則指出,《中天》先前被罰鍰100萬元,是因去年2月18日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沒有查證事實因此開罰40萬元,接著在去年2月28日又報導「駐星大使盯場回報韓國瑜行動」,同樣沒做事實查證且違規重大,開罰60萬元,至於《中天》被檢舉報導韓國瑜新聞過多、有造神之虞並影響觀眾權益,NCC僅要求改正。

NCC強調,《中天》的滾動式標題,誤導觀眾以為《中天》是因為報導韓國瑜新聞太多而被罰鍰,且NCC從沒因《中天》對關西機場搜救事件相關報導開罰,《中天》的報導內容誤導觀眾,卻事隔17天才更正。

北高行審理認為,《中天》沒因關西機場搜救報導被開罰,卻自稱遭NCC裁罰40萬元,縱然事後更正,仍無法改變違反查證義務的事實。合議庭指出,製播新聞的必要程序就是事實查證,以免混淆視聽,影響觀眾的認知與判斷、避免損及被報導者的名譽,據此認定NCC裁罰《中天》160萬元於法有據,判《中天》敗訴。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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