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舅公2017年帶年僅15歲的外甥孫女去建築工地學習水電接線,卻多次碰觸女孩胸口試探後,將女孩壓在牆角摸胸,女孩喝斥「回家摸你老婆」舅公竟無恥稱「老婆是老鮮肉,妳是小鮮肉!」事後塞1500元企圖封口,被揭發後竟推稱女孩謊話連篇,高院指這名舅公惡質,但他已賠償和解,日前維持一審認定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色舅公是受害少女的祖母堂哥,從事水電工作,2017年8月11日上午,他帶正在放暑假的少女到台中1處科技廠的興建工地,事先講好少女打工1天可賺1500元,少女沒經驗,他藉口指導如何剪電線,從後握住少女雙手操作卻不斷碰觸少女胸口,少女起疑閃躲,不料舅公起身將少女壓在牆角,隔衣用力搓揉胸部。
當時2人身旁沒其他工人,少女飽受驚嚇,不斷推阻要舅公「不要這樣」,舅公雖短暫停手,但之後工作仍不時伸鹹豬手對少女輕薄,包括少女爬鋁梯攀高取物時,他竟往上對少女襲臀,甚至一起外出吃午飯經過小巷,他還是對少女毛手毛腳,當天收工開車載少女北返途中,更大膽碰觸少女私處。
少女縮靠車門抗拒,怒斥:「要摸不會回家摸你老婆!」舅公竟厚臉皮稱:「老婆是老鮮肉,妳是小鮮肉!」直到返抵少女住處門口,才罷手裝成若無其事,並多給少女1500元要她「不要生氣」。
少女當天午休時利用躲到工地其他樓層的機會,打電話向就讀小學時的輔導老師求助,老師原本覺得被打擾而不太高興,少女不敢多講實情,但老師聽完後覺得事態嚴重,鄭重叮嚀少女回家一定要告訴父母,過了3天,老師沒等到少女回覆訊息,越想越不放心,直接通報社工調查。
少女當天回家,確實聽老師的話告訴父母,舅公被少女父親打電話責問,承認「一時糊塗、犯了不該犯的錯」,答應賠償11萬元,少女父母考量親戚情面,加上彼此其實很少往來,因而答應和解不提告,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舅公堅持在和解書註明「不小心碰到胸部,不是故意的,地方很窄」等語。
幸好社工接獲少女老師通知後,立刻轉送警方調查,舅公的惡行才被揭發,舅公到案卻推稱少女習慣說謊,若真的遭他侵犯,為何沒跟其他工人或工頭求助,舅公更自稱罹患精神疾病,因怕少女父親向他妻子打小報告,所以在「情緒及精神皆生病之下同意和解」。
法官指舅公提出的2份精神科診斷證明,都是案發後就醫取得,無從證明簽和解書時受病情影響,而事發工地的工頭證稱有看見舅公帶少女來工地,不過工區範圍大、工人多,大家都忙著自己的事,他沒看到舅公對少女毛手毛腳,但「我不可能整天注意他們(舅公跟少女)的互動情形」。
少女的輔導老師證稱,少女平時講話沒重點、表達能力不太好,「並不是會說謊的小孩」。法官認為不能苛責15歲少女在陌生環境遭親人侵犯後,須向其他陌生人求助才正確,反而是少女若非親身經歷,很難杜撰如此明確具體的受侵犯過程。
法官更認定舅公若非犯錯心虛,何必多給少女1天工資,且被少女父親以晚輩身分責問時,答應賠錢了事,少女父母不僅沒提告,出庭還一再表示不追究、願意原諒,代表少女與父母沒有誣陷舅公藉此敲詐的意圖,一審批舅公惡質狡辯、造成少女二次傷害,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高院日前維持一審判決,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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