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愚信獻女犧牲消業障 惡神棍合體性侵重判15年

出版時間 2020/11/20
李易旺自稱「定一法師」,誆女信徒逼女兒合體消業障判刑15年。翻攝根源學會臉書
李易旺自稱「定一法師」,誆女信徒逼女兒合體消業障判刑15年。翻攝根源學會臉書

高雄男子李易旺創立「根源協會」擔任會長,自稱「定一法師」,號召推行孝道,卻於2015年間指1名女信徒的女兒不孝造成父親罹癌、將害祖母死後無法超生,須跟他「合體為一」消業障才能挽救,藉此3度性侵得逞,事發後,李男還施壓女信徒逼女兒撤告,女信徒因愧對師父自殺身亡,最高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處李男15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女信徒育有2個女兒,她認為小女兒不孝且難以管教,常為此困擾,加入「根源學會」拜李男為師後,被李男宣稱推廣傳統孝道與四海一家、天下為公的理念洗腦,更加認定自己丈夫罹癌,是被2個女兒所害。

平時以「有德行」自居的李男得知後,趁勢慫恿女信徒讓女兒跟他「合體為一」,藉由「做夫妻間之事」,靠他體內的「正氣」可消業障,李男所收的女弟子范欣柔敲邊鼓附和,女信徒信以為真,回家勸說小女兒到李男住處為家人「犧牲」,讓家裡變得更好、替年邁祖母做功德。

小女兒以為只是去李男家裡念經,2015年10月25日上午10時許和母親赴約,進門就被李男擁抱舌吻稱呼「老婆」、誇她願為家裡犧牲,女信徒和范女幫腔盛讚李男「有德行」,小女兒不知所措而哭出來,卻被母親推進李男房內,小女兒企圖反抗,李男揮拳喝叱若不聽話就是不孝,恫嚇「我要教訓不孝子孫」,小女兒被李男奇特言行驚嚇,為李男口交才脫身。

李男要求小女兒天天去他家報到,見小女兒隔天不肯來,竟直闖女信徒家,當著女信徒婆婆等祖孫三代面前,揚言「妳家祖先正在看妳(小女兒),妳家祖先拜託我,請我一定要帶妳到我家」,女信徒罵小女兒沒信用,小女兒害怕若再拒絕李男,真的會害祖母死後無法超生、家人不得安寧,因而被李男帶回家性侵得逞,隔天更自己到李家第3度遭性侵。

李男得寸進尺,同月28日到女信徒家責怪小女兒沒叩拜母親,女信徒已出嫁的大女兒正好帶幼子回娘家,李男一見動心,宣稱:「妳奶奶快死了,妳爸爸得癌症,需要靠妳妹妹來化解,我後來發現目標應該是妳!」並脫褲露鳥企圖染指大女兒,還說:「妳妹妹被我上過了!」范女更抱走小孩要大女兒與李男「合一」,幸好幼兒哭鬧,大女兒趁隙脫身,與妹妹報案提告。

李男到案辯稱小女兒求他發生性行為2次、不是3次,還宣稱女信徒本來要他直接在客廳和小女兒做愛,他覺得進房辦事比較好,他否認意圖性侵大女兒,但承認強迫2姊妹下跪叩拜母親認錯。范女否認幫助李男性侵,推稱李男想做女信徒的女婿,目的是幫忙消除業障,小女兒也同意和李男「做夫妻」,她不知2人在房內做什麼。

法官認為小女兒當時有男友,不可能貿然答應委身李男,女信徒雖想把女兒跟李男送做堆,但母親的同意不等於女兒的同意,何況李男是以宗教之說讓小女兒害怕連累至親,已違反小女兒的性自主意願,而范女和李男分別扮演白臉與黑臉,應負性侵共犯刑責。

法官批李男利用女信徒誤解孝道的無知,將小女兒當成祭品,事發後更與范女施壓女信徒逼2姊妹撤告,甚至要求女信徒「以死明志」,以致女信徒在一審審理期間自殺身亡時,竟自覺愧對李男2人而不是自己女兒,李不僅沒悔意,更當庭咆哮2姊妹,使2姊妹留下終身陰影,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李15年徒刑、范女9年徒刑,最高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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