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增加檢警查緝說明影片)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今年6月偵辦食安案件時,意外發現涉案人飼養保育鳥類領角鴞,循線追查來源,意外發現水果批發商陳姓男子兼營販售領角鴞,將他逮捕並且羈押。檢調擴大追查,分別在7、9、11月發動3波搜索,昨天會同11縣市調查單位及動保單位查扣19類物種,共64隻珍禽異獸。其中兩名嫌犯不願交代上下游名單,台南地院認為兩人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這起案件共逮捕3人,其中水果批發商陳姓男子(42歲)曾遭羈押,但已在8月獲釋,昨天又羈押透過網路賣保育鳥類的王姓(60歲)及經營鳥園的歐陽姓(55歲)的兩名男子。
檢調指出,60歲陳姓嫌犯相中少數民眾想飼養鳳頭蒼鷹、領角鴞等珍禽的心態,透過Line群組集結全台想要飼養民眾,由他們在群組上提出需求,陳嫌再透過他長期累積的人脈,要球捕捉者到保育鳥類棲息地抓鳥。
至於販售價格,則依照鳥種的稀有程度,體積及捕捉難度而有不同定價,最便宜約1000元,最貴則達5萬元以上。販售集團除透過「網路」連結購買者及捕捉者,提供客制化服務,也透過「實體店面」販售保育鳥類。
檢調發現,販售集團擔心通訊軟體對話會遭截錄,進而成為「呈堂證供」,群組成員審核條件相當嚴格,但考量市場需求,嫌犯歐陽(55歲)在台南市區經營的鳥園,也接受顧客「特殊訂購」珍禽,只要民眾到鳥園訂購保育鳥類,歐陽就會聯絡捕捉者供應。
檢調發現,集團除了販售難以掌握的珍禽,也販售瀕臨絕種的「異獸」,這次搜索也發現瀕臨絕種的爬蟲類「射紋龜」。「射紋龜」原是馬達加斯加南部的特有種生物,後來被引入到留尼旺和模里西斯,因為棲地遭破壞及人類偷獵而瀕臨絕種。因龜類飼養較為簡易,頗受台灣市場歡迎,依照體積大小,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都有。
檢調昨天及前天在11個縣市、搜索37處、傳喚29人,共查扣蜂鷹、鳳頭蒼鷹、領角鴞等19類物種64隻,分別暫交由相關主管機關、動物保護協會及地區收容中心安置暫養中。
檢方指出,嫌犯陳男及歐陽男子對於保育鳥類來源避重就輕,也不願意透露已經販售數量,兩人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持續追查上游捕捉者及下游的購買者。(辛啟松/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