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鄭男被逮後哭著找媽媽)
自封「雲林鄭太吉」的男子鄭吉修組成暴力犯罪集團,傳聞販毒同行不滿他「黑吃黑」,派自己情婦臥底蒐證,卻遭鄭男發現,將該女上銬拘禁10天,期間用盡凌虐手段,強灌毒咖啡、用千元現鈔和鋼管甩耳光,並持老虎鉗子拔門牙懲戒,極盡羞辱之能事,整個過程還錄影群組廣傳。檢警今天證實,劉女遭凌虐屬實,逃回家後,在家屬陪同下,報警怒告妨害自由、傷害罪。
鄭吉修(28歲)行徑囂張,今年4月持棍棒、刀械在派出所前鬥毆,警方制止無效,公然踐踏公權力,引發全國嘩然,也讓警方顏面盡失,警方在6月間依涉及組織犯罪條例、強盜、殺人未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10項罪嫌,將他逮捕並且收押。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表示,今年4月6日在派出所前面鬥毆之前,鄭男指示陳姓小弟等6人開車到虎尾一家KTV,將劉姓被害女子押到斗六一家汽車旅館,劉女被上銬拘禁長達10天,鄭男等人脅迫強灌咖啡包毒品,還徒手、持鐵管和千元現鈔等方式搧耳光,並拿老虎鉗拔掉門牙懲戒,極盡羞辱之能事。
此外,調查發現鄭男叫人毆打凌虐背叛劉女和他的小弟同時,也遣人將過程錄影拍下,在群組分享轉傳,手段兇殘相當惡質。對此,雲林地檢署今日表示,鄭吉修惡行重大,近年罕見,逞兇毆打虐待一名女子是事實,但外傳找小弟輪姦劉女部分,檢方沒偵辦到此部分。
江金星表示,鄭吉修暴力犯罪集團為了獨佔斗六、虎尾地區的毒品咖啡包和K他命,不斷糾眾壯大聲勢,違法犯罪無所不包,旗下成員從事電信詐欺犯罪、販毒、槍擊、妨害自由、傷害等多案遭警查緝到案。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針對劉女被毆打凌虐一事,當事人雙方各說各話,鄭吉修這方懷疑劉女以替人購毒為由,要釣出他的手下,其實是想仙人跳;劉女一方則指稱只是單純替人買毒品,卻遭鄭拘禁凌虐。
事實上,檢方查出,鄭男2年前因而遭押長達1年,直到去年5月才以50萬元交保重獲自由,不過他惡性不改,一出來第一件事情,先找小弟開R8超跑接送並自拍PO網嗆聲。接著查出供出他犯行小弟身分後,當月底就找人跟監,在人車往來頻繁的斗六火車站附近,持鋁棒堵人後當街毆打,該小弟遭「教訓」到頭、臉以及手腳嚴重挫傷,腦出血重傷住院。
不過,鄭男近3年內已遭警逮捕2次,每次偵訊後,總當著警方面前痛哭流涕,故做委屈哭喊要打電話給媽媽找律師,行徑屢讓警方看了直搖頭。
鄭太吉曾為屏東縣議會議長,因地下賭場利益槍殺童年好友鍾源峰被判處死刑,遭槍斃,為台灣第一位因重大犯罪而遭槍決的地方議長。(寶智華、魏嘉良/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