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翻版 | 17歲女畸戀導師遭性侵跳海亡 狼師重判16年10月

出版時間 2020/11/11

桃園一名17歲女高中生,早在2013年國小畢業前夕與徐姓導師發展畸形「師生戀」,交往4年期間竟發生27次性關係,但女學生升上高中後,發現徐師與學妹「有曖昧」而分手,女學生事後出現自殘行為,經高中輔導老師發現追查,導致畸戀情曝光。女學生疑似自責徐師被停聘調查,去年7月16日竟選擇跳海輕生死亡。案經檢方起訴,桃園地院審理後依27個妨害性自主罪重判徐師16年10月徒刑,可上訴;徐師事發後也已遭學校解任。

今日熱門:中壢24歲短褲妹勸不聽! 社會局幫求職 警方:再乞討就開罰

判決指出,徐師是女學生國小的班導師,他在2013年4月份、女學生國小畢業前夕,於私設的補習班向女學生告白,並親吻、撫摸女學生,還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她發生性關係。

女學生國中後仍在徐師開設的補習班上課,雙方便展開將近4年的師生戀,期間徐姓導師不僅幫女學生辦手機,也會買布偶、禮物相送。女學生陳述,兩人還在補習班教室或共同出遊時,相繼發生多次性關係。

女學生2017年2月就讀國三下學期時,就不再到徐師的補習班上課,雙方的畸戀關係也停止,不過女學生升上高中後,卻聽聞徐師轉而關愛另名學妹,也是接送上下課,還送手機、一邀約出遊,簡直與當時追求自己的情形一樣,女學生頓覺被取代,心情鬱悶外,還買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閱讀,越讀越覺得自己與書中主角遭遇相同。

女學生因此開始出現自殘行為,高中老師介入輔導後,才得知她與徐姓老師的戀情,但因女學生堅持不願透露細節,輔導老師緊急通報女學生家長,接著帶她看心理醫師,同時通報教育局、家防中心、警方等相關單位介入處理。

徐師2018年經學校告知,被舉報性平事件調查,因此遭停聘,女學生也接獲警方通知製作筆錄。女學生事後自責不已,先於當年7月14日晚間以LINE傳訊息給徐師,表示「對不起,我毀了你的人生,我拿命賠給你可好,我拿命賠給你吧」後,竟於7月16日在新北市瑞芳區南雅漁港輕生。

徐師接受性平會調查時,先矢口否認與女學生有性關係,還辯稱是女學生交男朋友,曾在補習班打她一巴掌,可能因此才被誣賴性侵。但後來在桃園地院審理時,改口稱雙方為男女朋友,但對雙方性交次數、地點等辯稱沒那麼多次,更否認曾在補習班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法官審酌,徐男身為老師,明知少女身心仍發育中,卻為滿足私慾而對其猥褻、性交,事後更飾詞否認,且案發後迄未與家屬達成和解,認定徐男前後侵害少女達27次,惡性非輕、不足同情,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性交共27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16年10月。(突發中心/桃園報導)

《蘋果新聞網》關心你

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