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爆發物理治療師性騷女病患事件。示意圖
台北市振興醫院物理治療師曾裕良去年為一名女病患按摩時,竟趁她趴在復健床上,伸鹹豬手觸碰臀部、胸部,甚至大膽到拉起外褲及內褲褲頭,直探股溝、下體,女病患怒斥:「你到底在幹嘛!」並提告,高等法院日前依性騷擾罪判曾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民事部分,士林地院今判曾男須賠女病患10萬元。
判決指出,曾男2019年9月25日在振興醫院復健室為33歲女子進行物理治療,按摩骨盆時隔著女病患褲子觸碰臀部,接著伸進褲子碰她股溝、下體,女病患驚覺立刻拉住曾男的手,曾男雖在女病患耳邊道歉,但後續按摩肩膀時又趁機抓摸女病患左胸。
女病患當場睜眼怒斥:「你到底在幹嘛!」曾男才停止鹹豬手,女病患事後越想越氣,打電話質問曾男,他頻頻道歉說:「不好意思、抱歉、讓你對我的信任崩盤,我自己覺得很懊惱。」女病患堅持提告。
曾男在法庭上否認性騷擾,辯稱女病患下體等處並無驗出他的DNA,況且事發地點是人來人往的公開場合,隔簾材質並無任何隔音效果,「不是理想犯案地點」,女病患如果遭性騷,可以大聲呼救或逃跑,她卻沒有這樣做而完成療程。
至於在電話中道歉,曾男辯稱只是為了「緩和醫病關係」,女病患片面指控並非事實,請求免賠。
法官審酌女病患在電話中明確質問遭觸碰下體等處,曾男沒有否認而頻頻致歉,可見女病患指控屬實。
至於女病患下體等處沒驗出曾男DNA,法官認為可能是衣物材質或恰巧曾男碰觸時沒有身體組織脫落,無法證明曾男沒犯案,仍認定他性騷擾,審酌後判他賠償女病患精神慰撫金10萬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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