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泰老董聯手胞妹掏空福懋資產 勤業眾信拒簽證遭撤換

出版時間 2020/11/05
上市公司福懋油脂去年遭掏空資金9,232萬9,350元,如今公司派已奪回經營權。資料照片
上市公司福懋油脂去年遭掏空資金9,232萬9,350元,如今公司派已奪回經營權。資料照片

股票上市興泰公司實際負責人吳金泉去年涉夥同時任福懋油脂公司董事長的胞妹吳美紅、興泰財務長秦慧如挪用福懋油脂資金9,232萬餘元,以人頭高價買進興泰股票,事後吳男等人再低價承接,獲利3342萬餘元。期間福懋油脂的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察覺疑有關係人交易,拒絕簽證,竟遭吳美紅撤換。台中地檢署認為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今一併起訴,台中地院也裁定3人繼續羈押。

吳金泉另於2014年3月至7月間為美化興泰財報、拉抬公司股價,夥同多名股市抄手,利用人頭帳戶買賣及借用丙種金主帳戶炒作,以相對委託、連續高價買入、相對成交等方式,違法操縱興泰公司股票價格抬高興泰公司股票價格由20幾元飆高至50餘元,不法獲利金額約1億4097萬餘元,2019年8月吳男被桃園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12年。吳男因此辭退興泰董事長一職,交棒給兒子吳星澄,不過大權仍在握。

起訴指出,生產飼料為主業的股票上市公司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吳金泉(65歲)於2019年6月間,利用技術性配票,在福懋油脂公司董監事改選中取得勝利,從公司派手中取得經營權,指定胞妹吳美紅(62歲)擔任董事長。

今年一月底福懋油脂舉行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圖左二為前董事長如今為董事的吳美紅。資料照片

吳男明知興泰公司2019年第2季虧損的重大消息,在興泰公司公布2019年第2季財報對外公布前,應不得出售興泰公司股票,卻在禁止內部人買賣期間內,於2019年8月12日、14日及11月21日指示吳美紅動用福懋油脂公司資金共計9232萬9350元,購買吳男手中人頭帳戶持有的興泰股票,財務長秦慧如(47歲)居中調動人頭資料,3人藉此從福懋油脂公司套取現金,同時避免股價跌價虧損。

直至福懋油脂原公司派於108年11月22日重新取得經營權後,評估之前買進興泰股票對福懋油脂公司毫無實益,遂將興泰股票賣出,因價差致福懋油脂損失2017萬5000元。吳男隨即於同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間,低價買回興泰股票,預估獲利高達3,342萬3,000元。

事後福懋油脂簽證的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質疑之前股票交易為關係人交易,要求吳美紅告知交易相對人,以便在財報上如實揭露,但吳美紅刻意隱瞞關係人交易的相對人,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因此拒絕簽證。吳美紅竟直接撤換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並更換新簽證會計師。

福懋油脂公司人員及新任會計師因不知之前股票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未將此重要事項登載在該季財報上,致使福懋油脂公司違反《證券交易法》,今年5月遭罰鍰24萬元。如今吳美紅已辭去董事長,改由總經理許逸群兼任。

台中檢警接獲線報後,於今年6月20日同步搜索興泰公司及吳美紅辦公處所,當場查扣關鍵文件等證據,依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將吳金泉等3人送辦。

吳男等3人到案後都否認犯行,辯稱用福懋油脂資金購買興泰公司股票,是為了使兩家公司策略聯盟,且興泰公司每年均有發股利,也是良好的投資標的,同時2019年第2季虧損較之前為少,應屬利多消息。

檢察官林俊杰不採信3名被告說詞,認為3嫌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今天全案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等罪將3人起訴。台中地院接案後,裁定3人續押。(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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