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屏東橋樑護岸崩塌竟5個月沒修復 女溺斃判國賠265萬確定

出版時間 2020/11/03
屏東縣政府外觀。資料照片
屏東縣政府外觀。資料照片

屏東縣屏東市信和里產業道路有座跨越排水溝的橋樑,2017年6月因豪雨導致護岸崩塌,但縣府沒有修補缺口,婦人張饒桂英同年11月23日騎乘腳踏車過橋,不慎從護岸缺口跌落排水溝溺斃,她丈夫及4名子女提告要求屏東縣府國賠,最高法院今判縣府須賠償家屬共265萬元確定。

審理時,屏東縣府主張事故發生在台糖公司的土地,該處不是供公眾通行的場所,且事發地點為橫跨排水溝的橋樑及產業道路,應由設置橋樑及道路的台糖負管理維護責任,縣府雖有責任管理護岸,但護岸並非供通行使用,縣府沒有義務在護岸上設置護欄,以防止行人跌落。

縣府還表示,護岸於2017年6月因豪雨造成泥土堤岸坍塌後,縣府已立即以混凝土灌注,防止繼續坍塌,灌注混凝土後,護岸已回復坍塌前狀態,縣府並無任何管理缺失,無須賠償。

但法院歷審都認為,依據案發時現場照片,顯示護岸雖未再繼續崩塌,但先前因豪雨沖刷崩塌而產生的缺口依舊存在,可見縣府只有防止護岸繼續崩塌,卻疏未修補缺口,導致婦人從護岸缺口跌落排水溝而溺斃身亡,二者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審酌後判決屏東縣府須賠償5名家屬共265萬元確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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