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放火」被爆拍裸照傳出仙人跳,真相有待司法釐清,不過為何仙人跳都要簽本票?YouTuber貓奴律師「苗星」解釋,因為本票太好用,若拿不出錢來,事後討債可以更快速;對於陳男對外聲稱,是放火主動提出的和解金,但苗星指出,青青日前公開的事發過程,說到陳男曾說「要打他(放火)才解決」,就可能構成恐嚇取財罪的嫌疑。
苗星解釋,本票是一種債務人擔保付款的票據,債權人只要持有本票,可以很容易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藉此直接強制執行,不必跑冗長程序,執行處收到聲請狀後,只要確認外觀沒有瑕疵,就會發出裁定,債務人若沒有在時間內異議或抗告,債權人就能查封債務人的財產,像是房子、車子、戶頭、薪資、股票等都能查封。
也因為本票相當好用,許多房東、車行也會使用,為的就是發生爭議時,可以先把錢拿到手再說,所以江湖上很多人在對方拿不出現金,就會讓對方簽下本票,確保將來討債可以更快速,也會逼債務人更有意願,生出錢來贖回本票。
若不幸遇到逼簽本票,本票又沒拿回,苗興建議除了報警外,最好趕快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因為這類被迫簽下的票據,若轉讓給不知情的第三人,還是得對這張本票負責,必須付款給第三人,再去向脅迫簽本票的人提告求償,就會變得非常麻煩,付出去的錢也很難能拿回。
苗星指出,青青男友陳男的委任律師雖對外主張,這是放火主動提出的和解金,但若真像青青IG上所述,「他們質問放火,問我有沒有怎麼樣,我們也就一五一十的說,之後說要打放火,放火說希望用錢解決,陳男起初說不要用錢解決,要打他才解決,還有說要發到網路上……」,讓放火心生害怕,不得不花錢消災,就算是放火主動提出用錢解決,很可能被解讀為放火當下急抽身,才簽本票和交出25萬,那就可能構成恐嚇取財罪的嫌疑,會被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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