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榮大學馬來西亞鍾姓女僑生,慘遭梁姓男子用麻繩勒斃,梁男稱「伴屍19小時」後,將遺體丟棄在大崗山一處山坡。法醫高大成認為凶嫌說詞疑點百出,在車內密閉空間與屍體共處19小時,應會出現異味,這19小時,梁嫌在做些什?鍾女有無反抗?「屍體會說話」,採集死者的皮膚和指甲將有助發掘事實真相。
據梁嫌供稱,28日晚間以童軍繩勒住鍾女後拖上車,卻失手勒斃,29日下午4時決定在大崗山棄屍,伴屍時間長達19小時。
高大成指出,梁男供稱從後勒住鍾女,要勒斃一個人,至少也要花至少5分鐘才能斷氣。這過程中,鍾女若奮力掙扎反抗,手指間應留有麻繩、梁男皮屑。高大成說很可惜當地偏僻,無人經過,未能在黃金時間內即時發現予以救援。
高大成認為嫌犯一直在說謊,不敢說出真相,可能想藉此減輕其刑。他指出,梁男聲稱自己因為在拖行期間用力過猛,才會勒斃鍾女,高大成質疑:「若要綁人,為何不綁手綁腳,一定要勒頸?」梁男是否想藉此逃脫殺人罪,以傷害致死論罪,不得而知。
高大成也認為不排除梁男有可能在第一時間將她勒昏,予以猥褻、非禮等行為後,恐女醒來告發他,再第二次以麻繩勒緊頸部後斃命,高大成表示,這可以從麻繩的勒痕辨識出來,梁男前後勒鍾女的次數。
但他指出,非禮行為在勒斃前、後,所犯刑責又不同,前者強制猥褻,後者毀損屍體,梁男是否想導向輕罪,也不得而知。
而梁男被逮獲後,一開始否認犯案,最後才坦承,供稱伴屍19小時後,才將鍾女的遺體丟棄在大崗山一處山坡。高大成認為,梁男說得一點都不實在,人在死亡後1至2個小時就會出現屍斑,8至10個小時就會出現屍臭,若要19個小時都在車上密閉空間,應該沒有人受得了。這19小時,梁男在做什麼、想什麼,令人起疑。
高大成認為,這19個小時,若梁男有污損、非禮遺體的行為,遺體皮膚上應會留下一片片清楚的精斑,建議,除了要檢查死者指甲之外,應採集遺體皮膚表面檢體,瞭解案情真相。 (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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