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陳沂去年在臉書直播批評國軍,引發藝人「鬼王」陳為民不滿,在國防部發言人粉專留言罵她:「告死這狗畜!」陳沂怒告妨害名譽,並求償50萬元,刑事部分陳為民獲不起訴,民事部分一審則判陳為民要賠6千元。陳沂上訴二審,台北地院今傳喚陳沂、陳為民出庭,兩人均親自出庭,法官問雙方經濟狀況時,陳為民自稱「待退藝人」,陳沂則自曝做網紅接業配月入百萬元,她並釋出善意願和解,但被陳為民拒絕。
陳沂今現身台北地院。李奕緯攝
今天上午開庭時,原本僅陳為民一人準時出庭,他並告訴法官,同意原審判決,法官因此諭知今天準備程序終結,擇期由3名法官合議開最後辯論庭,這時陳沂才姍姍來遲,表示她因為跑錯法庭所以遲到。
陳為民出庭拒絕和解。李奕緯攝
法官這時告知,今天特別請兩位當事人前來,是希望最後再嘗試促請和解。陳沂這時釋出善意,表示她傾向談和解,但陳為民斷然表示:「我沒有意願,讓法官判決。」
開庭結束後,陳為民針對拒絕調解表示:「我走在路上你無緣無故跑過來打我一拳,打完以後你說我們兩個和解,這我沒有辦法。」他並表示,是否賠償就留給法官判,法官判多或判少,他都接受。
陳沂則向記者表示:「陳為民雖然認罪但是堅持不願意和解,下一次可以期待我來又有什麼全新的『法院時尚』…陳為民罵我狗畜這件事情真的太可惡了,嚴重地身心靈受害,我有時候半夜想到我就爬起來哭,我們全家都哭了,我的心受傷了…。」
陳沂還說:「陳為民趕快給我錢,我要將精神損害賠償金全數捐贈給軍中人權促進委員會。」、「我希望軍中的人權能夠被正視,整件事情其實也是起於我探討軍中的霸凌、舞弊,結果居然被陳為民罵狗畜,所以我要把這筆錢捐出去,讓它功德圓滿。」(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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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07
更新時間 14:04 (新增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