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家屬說法
屏東縣潮州警分局汪姓警員日前在竹田鄉處理民眾糾紛時,卻反而與當事者之一的蕭姓民眾發生衝突,汪員在制伏蕭男過程中,蕭男頭部撞地,至今已動過4次手術,蕭男家屬控告汪員重傷害,汪員也反控蕭男傷害、妨害名譽、毀損。蕭男家屬指控警方對外說明與事實不符,警方則回應,本案已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有不同意見或事證,可在偵查庭時提出。
警方表示,潮州分局西勢派出所汪姓警員,10月2日上午10時許接獲119轉報,在竹田鄉龍南路段有一件土地糾紛案。汪員到場發現,49歲的蕭姓男子欲強行進入他人屋內。
汪員上前勸阻,蕭男不從並持續進逼,與汪員發生衝突。汪員為保持安全距離,伸手推阻。結果蕭男情緒失控,不斷揮拳攻擊汪員頭部,並以手臂環勒汪員頸部,最後雙方失去重心跌倒。
蕭男後仰倒地,頭部、手腳多處挫傷,汪員的頭部、身體、手腳也有多處挫傷,眼鏡被打壞,於是通知救護車由家屬將蕭男送往屏東基督教醫院檢查,經醫師同意出院。
不料到了下午2時許,蕭男家屬到西勢派出所報案表示,蕭男在家已無意識,派出所隨即通知救護車協助就醫,進行手術治療後,蕭男在21日恢復意識轉入普通病房。
蕭男家屬在10月3日上午9時許到派出所向警方說,醫院檢查蕭男是顱內出血,已進行第二次清除瘀血手術,並在5日到潮州分局對汪員提出重傷害告訴。汪員也依照蕭男當日的行為,對其提出傷害、妨害名譽、毀損等告訴。
潮州分局長林建良獲悉,到西勢所瞭解案情並到醫院關切蕭男傷勢,對於警方處理民眾糾紛案件而衍生出民眾與警員互有受傷案件深表遺憾,除了持續追蹤蕭男復原情形,為保全證據、還原事實經過及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也已將全案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對此,蕭男家屬認為警方對外說明「全部說謊」,向《蘋果新聞網》投訴表示,影片經過剪接、說詞片面,當初蕭男要到自家田裡工作,因為親戚在中秋節隔天要烤肉,將桌椅堵住入口致蕭男無法進入,蕭男要親戚搬離遭拒還被報警。
家屬說,蕭男不知對方報警就先返家,警方到達後找不到事發地點,蕭男原先還很好意帶警方到現場,並說明他的入口被堵住,根本不像警方對外宣稱,到達後發現蕭男欲侵入住宅,警方出面制止。
蕭男家屬說,蕭男是從家中出去帶警察到現場的,不可能說「警察你來,我現在要侵入民宅,趕快來抓我」,蕭男顱內出血受傷,還被說成暴民,這口氣讓人吞不下去,真的很冤枉。
蕭男家屬指出,是警察先出手推了蕭男3次,蕭男差點被推倒,才出拳自衛,警察用力一推,蕭男就倒地,頭骨骨折,警方連續將蕭男翻身,蕭男也連續被撞擊,警方膝上的傷口是因為制伏蕭男時,跪在地上磨傷的,並非蕭男打傷,警方的眼鏡也沒有損壞。
蕭男家屬表示,警方到場後應找報案人出來說明,但是報案人從頭到尾都在屋內沒出來,還向檢察官說,因為害怕蕭男鬧事,所以叫警察來趕蕭男,但是那個地原本就是蕭家的,那裡有權力趕蕭男?蕭男根本沒有「侵入民宅」一事,也沒有打人,可以趕人走嗎?
蕭男家屬說,蕭男因為覺得警方處理不當,在與警方理論時,警方就用力推蕭男胸部,才引發衝突,卻被警方講顛倒,警方一開始就說謊。
蕭男家屬說,蕭男腦部受傷,至今已開4次刀,無法行走、言語不順,一輩子也不知道會不會痊癒,現在家人要養他一輩子,看護的費用也十分龐大。
潮州警分局針對蕭男家屬的指控回應表示,本案業已依法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查,因本分局亦屬是案訴訟當事人一方,為避免影響實體訴訟進行,相關不同意見或事證,均可在偵查庭時提出,以確保雙方法律權益。(羅琦文/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