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撐破輸卵管害死孕婦 竟是醫師要命疏忽!這下入獄還慘賠816萬

出版時間 2020/10/27
孕婦示意圖。翻攝Pixabay
孕婦示意圖。翻攝Pixabay

新竹一名鄭姓孕婦2010年5月因暈眩及下腹疼痛,向婦產科醫師蘇繼鴻求診,但蘇醫師疏未檢查出鄭女子宮外孕,認為她骨盆腔發炎感染,僅開藥叫她回家多喝水、多休息,後來鄭女因為子宮外孕,胎兒撐破輸卵管,造成腹腔出血、休克而身亡。蘇姓醫師因業務過失致死,去年被判刑1年4月定讞,已服刑。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判蘇醫師須賠償鄭女家屬共816萬餘元。

判決指出,鄭女當時依蘇姓醫師指示回家吃藥,但症狀不僅沒好轉,當日晚上7時許再度去蘇醫師診所就醫,已呈現腹部劇痛、無力行走、臉色蒼白及冒冷汗等子宮外孕造成的內出血現象,蘇身為專業婦產科醫師,熟知子宮外孕危險性,竟未以腹部超音波檢查確認,或立即安排轉診去醫院做檢查治療,顯不合醫療常規。

此外,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也認定蘇醫師當時若能立即為鄭女施行超音波檢查,應不難發現她腹內出血,而得以緊急協助轉送醫院治療,但他僅為鄭女注射止吐劑治療,不合醫療常規。

鄭女後來被送到台大醫院新竹分院進行心肺復甦術急救,並進行緊急剖腹手術,發現右側輸卵管子宮外孕而進行右側輸卵管切除手術,仍不治死亡,解剖認定鄭女死因為右輸卵管子宮外孕破裂併發腹腔出血,導致出血性休克及缺氧性腦病變,最後造成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高院認定蘇醫師依專業知識及臨床經驗判斷,應可預見鄭女罹患子宮外孕,且對她生命身體有急迫危險,應即再次對鄭女以超音波檢查,或立即安排轉診,卻都沒有做,有違醫療常規,醫事審議委員會2次鑑定結果,都是相同認定,也就是蘇醫師沒採取適當醫療措施,與鄭女右輸卵管子宮外孕破裂併發腹腔出血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兩者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審酌後判蘇醫師須賠償鄭女家屬共816萬餘元。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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