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找到殘留毛髮 揪出10年前辣椒水大盜

出版時間 2020/10/26
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彰化檢方去年逮捕涉嫌販毒案的彰化縣男子王孝忠(42歲),採集其DNA建檔,再與刑事局未破刑案資料庫的採集樣本比對,發現與10年前台中潭子理髮店金項鍊搶案的毛髮樣本相符,追出王男就是當年的辣椒水大盜,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全案上月底一審審結,王男被判刑7年6月。

2010年8月8日12時50分,綽號「黑仔」的王孝忠與男子陳志興(已歿)兩人共乘一輛贓車,前往潭子區潭富路一間理髮店,兩人持辣椒水進入店內,見蔡姓髮型設計師在櫃台找錢時,王男突然用辣椒水噴霧器朝蔡女眼睛噴灑辣椒水,再強行拔取蔡女脖子上金項鍊1 條(重約8 錢,時價約3 萬2 千元)得逞。

兩人因缺錢買毒品而行搶,得手隨即將該條金項鍊典當,換取毒品朋分施用而花用殆盡。警方事後僅在接應嫌犯的贓車上發現一頂安全帽,雖從安全帽襯墊上採集到數根不明毛髮送驗,並由刑事局建檔,但案發後多年來多次比對可疑人士,卻均無所獲,全案成了懸而未破的冷案。

直到去7月間,王男因販毒案被逮,指揮該案的彰化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發現王男原本只是小毒蟲,卻與一起殺人案有關,且還因販毒案被逮,顯見其惡行日益重大,遂以王男涉及販毒案為重罪為由,對其採集毛髮等DNA樣本建檔,並將樣本送刑事局未破刑案資料庫系統比對。

約一年後比對結果出爐,王男的DNA竟與刑事局建檔的一起10年前的未破刑案相符,遂提訊收押在彰化看守所的王男,進而查出王男就是當年行搶理髮店設計師金項鍊的辣椒水大盜,讓王男除了身揹毒品案外,又加了一條加重強盜罪。彰化地院上月底審加重強盜案,判王男7年6月徒刑。

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檢方指出,現今偵查科技不斷精進,讓許多懸案、冷案多了不少偵破的機會,而本案被告王男僅國小學歷,原為油漆工,原本生活單純,卻因染上吸毒惡習,不但丟了工作,還一身負債,最後淪為搶匪,成了階下囚,足見毒品誤人之深。(孫英哲、鄧惠珍/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