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新手爸媽,去年7月起將一歲女兒交由當地頗具規摸的托嬰中心照顧,一年來偶有受傷,家長體諒成長階段難免有碰撞,而女兒月前又不慎在中心撞傷,額頭上出現明顯的紅印,家長質疑為何該處沒裝防撞,園方竟稱「法規未一定要裝防撞」,更以照護理念不合為由片面解約,甚至認為家長網路發言偏頗揚言提告,讓家長直呼實在太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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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向《蘋果新聞網》說明,當初女兒決定托嬰時,就決定選擇在地方頗具規模的托嬰中心,在人員訓練、制度應該會讓家長放心,而從女兒兩個半月托嬰至今,一年多時間偶有受傷,但認為女兒在成長過程中,一定會有很多的碰撞傷,這些都能夠接受。
家長說,女兒碰撞傷都能夠理解,但若是老師所造成的疏失請誠實的告知,而一年多來每每要調閱監視器時,園方始終不願提供,更稱若要監視器需要有驗傷證明才能申請。
未料上月4日孩子不慎在托嬰中心撞傷,家長表示,園方第一時間提供監視器,證實女兒是自行跌倒撞傷,而家長質疑女兒撞上的教具櫃未裝設防撞時,園方主任竟回應,其實沒有特別規定教具櫃要裝防護,園方高層更聲稱「本來就沒辦法做到面面俱到。」
家長提到,當天晚間就前往托嬰中心與老師們溝通,自己原以為聽園方說明為何女兒會受傷,最後園方會改善環境後雙方達成共識,未料實際是經過2小時的談話後,園方以照護理念不合,片面直接解約;為此妻子不得不申請育嬰假半年來照顧女兒,家庭收入也直接受到影響。
家長說,將自己托嬰的經過一五一十的寫在臉書上,未料竟在一個禮拜後收到托嬰中心的存證信函揚言提告,質疑「心寒透了,托嬰中心解決遇到的問題,而是選擇解決家長?」整起事件也向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求助,而關於園方的聲明稿指出家長已道歉,是針對女兒受傷時口氣較為急躁向老師致歉,並非得知女兒是自行跌倒後向園方致歉,無奈被影射為被片面解約後發文報復。
對此《蘋果新聞網》致電園方,園方則透過聲明書表示,對於家長臉書所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委託律師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於家長稱園方不願提供監視器部分,更影射托嬰中心老師施暴等,已構成妨害名譽。
關於本次女童受傷一事,園方說明,本次是因家長在無證據下指責老師照護不當,雙方才發生爭議,經提供監視器後,家長才了解女童自行跌倒撞到教具櫃板面導致額頭紅腫,並向老師表達歉意;對於未裝防撞條部分,托嬰中心目前設備符合法令要求並具專業托嬰中心、現代科技所應有水準,仍會繼續精進,提供更完美托育環境。
新北市社會局則說明,針對本次孩童受傷已調閱監視器並至現場查看托育情形,未發現有不當對待托育情況,將持續追蹤後續,而依據《兒少法》規定托嬰中心不得提供不安全設施或設備,未提及設備是否須加裝防撞,教具櫃本來就是給孩子使用,有托嬰中心會加裝避免孩子受傷,有些則讓孩子學會自理不裝設;另呼籲業者注意托嬰環境的安全,避免孩子在探索過程中發生意外。
社會局表示,上月中前往托嬰中心稽查時,園方擔心有其他孩子受傷,已將教具櫃搬離,而針對需驗傷單才能調閱監視器部分,依據「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及其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家長可因托育照顧爭議申請調閱監視器,無須驗傷單。
至於托嬰中心片面與家長解約一事,社會局說明,依據家長及托嬰中心雙方簽訂托育契約關係,解約條件須視契約內容而定,若有爭議可向消保官提出協調爭議事件處理。(突發中心陳威叡/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