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網路瘋傳一段海上喋血畫面,上傳影片者稱4名斐濟漁民漂浮在大海上,遭台灣漁船上的人員狠心射殺,但高雄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中國籍船長汪峰裕為保護漁上人員,才下令傭兵射殺索馬利亞海盜,台籍船員並未涉案,今年8月趁汪男搭乘另艘遠洋漁船進入高雄港運補,將他逮捕歸案,並依殺人等罪起訴,今移審高雄地院後,法官裁定繼續羈押汪男。
2014年8月間,網路流傳一段標題為「Fishing vessel Fijian crew getting shot outside fijiwaters(斐濟外海漁船上的斐濟船員遭槍殺)」的血腥影片,引起國際媒體及輿論關注。
當年根據紐西蘭電台報導,斐濟鮪魚船主協會索斯偉克(Graham Southwick)表示,此事是2013年發生於索馬利亞外海的海盜挾持事件。索斯偉克說:「大家看到的血腥畫面,被槍殺的不是斐濟人,而是索馬利亞海盜,這些海盜企圖劫持台灣船隻,但全被打死。」
而斐濟警方也著手調查影片來源,以及畫面中的死者身分,由於影片中持槍的人、傳出的對話聲音,操中文、泰語及越南語,而且畫面也出現台灣漁船,國際刑警因此將案件移由台灣檢警調查。
雄檢獲悉後分案偵辦,查出涉及這起海上喋血事件的是台灣漁船「屏新101號」,當時下令槍殺海盜的是中國籍代理船長汪峰裕(43歲),但因事發後汪男一直未入境台灣,檢方於2017年底對他發布通緝。
直到今年8月22日上午,汪男搭乘賽席爾籍「印度之星」號遠洋漁船抵達高雄港53號碼頭準備運補,才被警方逮捕歸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汪男當時應訊表示不知自己被台灣通緝,也表示當年有通報船公司,因擔心海盜靠近搶劫才會開槍。他說印度洋海域海盜肆虐,所以依法可以雇傭兵攜帶槍枝上船維安。2012年7月,「屏新101號」在斯里蘭卡首都可倫坡停靠補給時,就有僱用巴基斯坦傭兵2人(檢方另行發布通緝),當時他也同意傭兵攜帶中國製半自動步槍3枝及子彈登船,以維護「屏新101號」在印度洋海域的作業安全。
檢方認定,2012年9月29日中午12時許,「屏新101號」在索馬利亞首都摩加迪休的東南方印度洋公海海域作業,同行的還有高雄籍「春億217號」遠洋漁船及2艘國籍不詳漁船,當時他們遇上一艘武裝木殼船接近,其中1艘漁船先撞翻木殼船,船上4名海盜落水,汪峰裕見狀便指示2名傭兵開槍射殺,4名海盜先後中彈身亡。
承辦檢察官許紘彬認為,汪男指示傭兵開槍殺人之舉,雖屬殘忍暴行,但當時疑似是搭著木殼船的索馬利亞海盜先開槍,他才反擊,且汪男怕受傷海盜被其他同夥救起,恐會聚集更多人、船前來報復並劫持漁船,而危及「屏新101號」漁船及船員的生命安全,才會下令射殺海盜,作此決定誠屬兩難,因此雖但依殺人等罪將汪男起訴,但也請求法院參酌汪男動機,量處適當之刑。(郭芷余/高雄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