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配全家」 惡男買30公升汽油燒堂弟家害1死1重傷判無期徒刑

出版時間 2020/10/16
縱火犯王皇閔住左側透天厝,他從2樓(箭頭處)翻到隔壁堂弟家,搬進30公升汽油縱火,導致堂妹無辜燒死、堂弟跳樓重傷。資料照片
縱火犯王皇閔住左側透天厝,他從2樓(箭頭處)翻到隔壁堂弟家,搬進30公升汽油縱火,導致堂妹無辜燒死、堂弟跳樓重傷。資料照片

高雄男子王皇閔與隔壁透天厝堂弟有嫌隙,今年3月半夜爬牆潛入堂弟家,將30公升汽油分裝63瓶堆放走道與樓梯口等處,隨後以電擊棒引燃,活活燒死堂妹,堂弟則跳樓重傷。王男辯稱不知電擊棒會引燃火苗,但高雄地院查出他犯案前對友人託孤,希望友人繼續飼養他的小狗和收租給他母親,認定他是預謀犯案,今依殺人罪判王男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王皇閔(50歲,在押)家住高雄市林園區,隔壁就是堂弟妹一家人,去年2月22日,王男不滿堂弟(40歲)與朋友喝酒太喧嘩,先丟石頭出氣、再拿高爾夫球桿去理論,和堂弟衝突互毆、互控傷害,2人都被起訴。王男因肋骨被打斷,痛得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一直懷恨在心,四處放話:「我一個人配他們全家!」揚言對堂弟全家不利。

今年3月傷害案開庭審理前,王男先拜託友人繼續餵養他的小狗,並記得幫他收租交給母親,「我要跑路一段時間,幾個月才回來。」

接著,王男買了30公升汽油,分裝63個寶特瓶,同月5日凌晨2時許,趁大家熟睡時,從自宅2樓陽台爬到堂弟家陽台,把汽油擺在堂弟家陽台、神明廳、樓梯口,部分潑灑堂弟與堂妹(48歲)房門口及走道,接著用電擊棒敲打房門。

堂妹開門睡眼惺忪見到王男,頓時驚嚇大喊:「趕快報警!」王男卻馬上開啟電擊棒,瞬間引燃火勢,見大火一發不可收拾,王男丟棄電擊棒趕快逃走。堂妹受困於著火的房門、躲在房內活活被燒死,堂弟聞聲破窗跳樓獲救,但全身仍有超過3成面積受到2至3度燒燙傷。

縱火犯王男的堂弟,跳樓求生仍有大面積燒傷。資料照片

因房子失火後王男就下落不明,警方多次到王男住處探查,發現王男房間衣物擺放移動過,懷疑王男仍藏匿在住家附近,案發2周後埋伏在王家逮捕悄悄返回的王男,移送檢方收押至今。

王男應訊雖承認買汽油放到堂弟妹家,但辯稱只是想要嚇唬和傷害對方,也「沒想到電擊棒會引燃火勢」,否認意圖縱火殺人。

但合議庭認為王男犯案前託孤,陸續買了30公升汽油分裝成63瓶保特瓶,趁半夜潛入堂妹家,擺放在逃生通道上,用電擊棒引燃火勢後,也未報警處理,還逃亡藏匿,顯然事前已籌劃周詳,認定王男有殺人及放火故意,且犯後也沒有任何積極彌補的意願,並無悔悟,今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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