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海島國家,有豐富的海洋資源與自然景觀,令人稱羨與嚮往卻法令的種種限制,阻礙居民親水,更讓喜愛水上活動的民眾只能望水興嘆,繼行政院宣布山林開放後,一群喜愛水上活動的愛好者,積極爭取水域解禁。
法令不明 地方政府、玩家無所適從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授曹校章指出,雖《水域遊憩管理辦法》對無動力載具的船艇有相關規範,然內容細則並不明確,儘管他樂見政府開放水域,但也呼籲政府應邀集專家、學者討論,訂立更詳盡的安全規範,像是規定獨木舟等載具的搭載人數、商業行為內容、個人裝備與救援設備等,透過法令明訂,由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才能讓玩家在安全從事水上活動。
玩家提升素養 先做好準備
「贊成全面開放水域!」接觸獨木舟已10年的玩家盟哥指出,台灣景致外國人稱羨,然政府以保護的立場進行限制、管制,讓台灣的居民,根本享受不到這一片美好的山、河。
「你準備好了嗎?」盟哥說,開放水域的前提,須建立在玩家個人的技能、知識與救援能力是否足夠,若沒有準備好而發生意外,將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盟哥指出,從事任何戶外活動,玩家得對自己負責,事前相關功課要做足,而公家單位的事後救援,只是最後一道保護關卡。
領有美國ACA獨木舟4級教練的陳嘉峰,接觸獨木舟活動已近20年,也樂見水域開放。他指出,民眾原就可在自己國家的領海,即12浬內航行,除有劃定禁航區,如商港、漁港等,但他認為,還是需要有相關規範進行管理。
陳嘉峰坦言,獨木舟玩家的體力、技術頂多能到外海2浬處。他認為,民眾有玩獨木舟、戲水權利,但責任需自負,「唯有責任自負,政府管理才能走上正軌」。他認為,政府應彙整教練、業者意見,擬定安全規範與相關配備,而非只在岸邊立牌禁止下水。
條件定妥 嚴格規範業者
水域開放會帶來商機,業者素質與技能,得隨之提升。陳嘉峰說,包括業者帶隊技能、教練是否領有相關證照,業者是否具有救援及應變設備與能力等,都應被嚴格規範,另外主管機關也應經常稽核、依法取締,才能確保民眾戲水時獲得保障。
強制投保 降低社會資源浪費
海大學生呂侑勳認為,水域遊憩與登山一樣,玩家必須風險自負。他認為,政府可召集保險、金融業者,針對水域活動提出有效保險制度,如同汽、機車投保強制險,政府可規定民眾從事水域活動必須投保,如此意外發生時,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以減少社會資源浪費,降低民眾對水上活動的負面觀感。
海洋大學研究生賴柏學則認為,玩家不能無理取鬧要求政府強制開放水域,應先有配套措施規範,另玩家自身的觀念、自救技能、設備等都要充足,才能安全享受水上樂趣。(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