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鎚殺兄伴屍2天判7年6月 精障男:哥哥靈魂檢查我做的對不對

出版時間 2020/10/13
精神病男持鐵鎚打死親哥哥,稱是哥哥想不開命他這麼做。示意圖
精神病男持鐵鎚打死親哥哥,稱是哥哥想不開命他這麼做。示意圖

高雄一名長期罹患精神疾病的樊姓男子,從20幾歲開始就與哥哥同住,生活起居都由好脾氣的哥哥打理。去年10月1日下午,樊男發病,拿鐵鎚打死哥哥,行兇後不知所措,伴屍近2天才被發現,高雄地院今下午宣判,認定樊男符合自首條件且因發病辨識能力降低而減刑,但因拿鐵鎚行兇、手段兇殘,不符合《刑法》59條規定,依殺人罪判刑7年半,並宣告刑前監護4年。

起訴指出,去年10月1日下午2時許,樊姓男子(58歲)精神疾病發作,無法控制情緒,在鼓山區家中哥哥的床底下翻找鐵鎚,發狂猛砸哥哥頭頸和心臟部位,活活把哥哥打死。

後來他見哥哥躺在血泊中,曾試圖拿毛巾擦拭血跡,但仍無法擦完,當天晚上有鄰居見到他,光著上半身、只穿著內褲從側門出來,並從大門往裡面偷看,再回到家中,如此進進出出整個晚上。

樊男持鐵鎚打死親哥哥。示意圖

到了10月3日凌晨3時,哥哥的宋姓友人見樊男深夜獨自坐在巷口檳櫛攤前,且神情悶悶不樂,上前詢問他怎麼了,結果樊男抬頭只回一句:「哥哥被打死了。」宋男聽聞趕忙拉著樊男回家查看,一拉開門就看到死者躺著血泊中,頭臉及胸腔被砸爛,並已發出屍臭味,宋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趕到現場時,樊男說是一個年約35歲的人依照哥哥的心願把他打死;後來他又說是哥哥想不開,叫他用鐵槌敲打額頭、牙齒和下體恥骨等部位,當他打完後,哥哥的靈魂還現身檢查他做得對不對。

警方認為樊男講話顛三倒四,但所述內容極可能自證為兇手,不敢大意,隨後在死者房間內找到凶器鐵鎚和他沾血的衣物,且手指頭內有採集到死者的血跡,認為他殺死自己的親哥哥。

檢察官偵訊時,有鄰居證稱10月1日當天下午樊家出現慘叫聲,也有拍打木門的聲音,但當時沒有多加留意;而其他家人則證稱樊男自20幾歲即有精神疾病,有多次住院紀錄,第一次發病時就虐待貓狗,後續發病時曾持凶器傷人、砸車及自殘記錄,案發前一周開始有發病症狀,會暴力破壞家中物品,且口中念念有詞、語無倫次。

樊男當時被移送複訊時就被法院收押至今,檢察官雖依殺人罪起訴,但同時認為樊男平日與哥哥感情良好,相依為命、互相扶持照護,彼此羈絆很深,如今因精神疾病所苦才犯下殺人重罪,與一般出於仇恨、報復等動機的兇殺案有別,情輕法重,樊男情況足以同情,希望法院依《刑法》59條規定酌減其刑;同時也建請法院對樊男進行精神鑑定,如樊男符合《刑法》第19條規定,審酌減輕或免除其刑。

高雄地方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高雄地院審理後查出樊男行兇動機,因當天樊男對哥哥把吃飯錢拿去買煙酒而不滿,便持鐵鎚朝頭部等多處捶打,導致親哥哥傷重不治。但審酌樊男自首,且罹患慢性思覺失調症,行兇時辨識行為的能力顯著減低,依規定減刑,判刑7年6月,但考量他家庭支援欠缺,目前病況不佳,尚待治療,另諭知刑前監護4年。(郭芷余/高雄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