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賭博電玩收賄693萬不等 高雄3警官重判8~18年定讞

出版時間 2020/10/12
最高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高雄市警局前警官蔡景德、齊德清與林霙璋被控2012到2015年間,於任內收取轄區賭博電玩業者行賄各693萬元到87萬元不等,護航業者免被取締,齊男認罪日前被判刑8年10月定讞,而蔡、林否認收賄,辯稱幫業者行賄的白手套供詞不實,但最高法院不採信,今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蔡男18年6月徒刑,林男15年2月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源於高雄李姓、謝姓2名賭博電玩業者,2012年7月起透過當時已退休的高雄市左營警分局副分局長陳金生,按月行賄時任高雄市仁武警分局行政組組長齊德清,換取齊男包庇當地出資行賄的電玩店,齊男收賄10次共111萬元。

綽號「金生仔」的陳金生另從2012年12月起,幫電玩業者收買時任高雄市警局督察室專責維新小組業務的督察員蔡景德,蔡男收賄11次共693萬元。

另外,2名電玩業者2015年透過時任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警務員涂啟峯,收買時任仁武警分局行政組巡官林霙璋,從2015年2月到同年10月,林男收取9次賄賂共87萬元,護航李、謝2名業者的電玩店。

本案於2017年間被查獲, 2名業者與陳、涂2名白手套坦承違背職務行賄,均獲緩起訴處分確定,蔡、齊、林3名警官到案被羈押,蔡、林均否認收賄,蔡推稱陳男供詞不實,主張維新小組人手不夠、查不完檢舉案而非故意放水,齊男始終認罪,全額繳回犯罪所得求輕判。

法官認定蔡男等3名警官貪贓枉法、不知潔身自愛,對全國警察形象及士氣打擊非輕、惡性顯明,一、二審均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蔡、林各18年6月與15年2月徒刑、各褫奪公權10年與7年,蔡另併科罰金800萬元,最高院今駁回2人上訴定讞。齊男一審被判刑12年,二審改判8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他沒上訴日前已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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