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山脈深層泉水」攏是假!黑心商鑿井挖地下水混摻賣 賺393萬下場出爐

出版時間 2020/10/09
陳宗慶坦承該水井並未取得水源供應許可執照。資料照片
陳宗慶坦承該水井並未取得水源供應許可執照。資料照片

高雄一間製造販賣飲用水的埔里企業行,被查出從2012年起,違法抽取硝酸鹽氮超標的地下水,包裝成檢驗合格的中央山脈泉水賣給高屏地區客戶,受害者包括企業、中醫診所、圖書館等。法院一審認定業者藉此獲利4000多萬元,依違反《食安法》、《刑法》詐欺等罪,判公司負責人陳慶宗2年、其子陳玉庭1年10月,但上訴後,智財法院認定犯罪所得僅393萬,考量父子倆退費給411名消費者,也與79名消費者達成和解不願追究,依51項詐欺等罪,判陳慶宗2年、緩刑5年、陳玉庭1年10月,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位於高雄大樹區的埔里企業行,從2012年起,自行在地下工廠鑿井取水,將地下水過濾後,以48%比52%的比例,混入向其他供應商購買的合法飲用水,包裝成飲用水販售,包括「荷多益埔里真水」、「荷多益天然水」、「荷多益礦泉水」、「荷多益竹碳高氧水」、「荷多益悅白純水」、「歐嗨呦見樂純活水」等桶裝水,並在包裝上打上「來自中央山脈深層泉水」、「通過環保署50項嚴格水質檢驗」等字樣,賣給廣大消費者。

惡劣的是,這些水實際上並未送驗,且業者自行抽取的地下水,水中的硝酸鹽氮含量還超標,若飲用水中的硝酸鹽氮若過高,可能造成孕婦流產、藍嬰症或癌症,檢方2015年破獲此案,陳慶宗父子也因此被依《食安法》等罪起訴。

埔里企業行違法鑿井抽取地下水販售。翻攝畫面

埔里企業行負責人陳宗慶(71歲)起初坦承,未取得水源供應許可證便違法開井抽取地下水,但辯稱地下水有過濾才販售,堅稱「品質比合格水源還好」,且認為供應合格飲用水給他的廠商聲稱自己的水體是中央山脈深層泉水,他才會認為自己在產品這樣標示應該也沒問題。

法院一審認定陳宗慶父子總共賣出超過40萬桶問題桶裝水,不法獲利逾4400萬元,但父子倆上訴堅稱,水源符合法規標準,就算超標也只是極輕微,並指地下水源確實與中央山脈相連,因此商品標示來自中央山脈岩區並沒有欺騙消費者,請求法院判緩刑。

智財法院重新計算業者不法所得,為393萬元,並考量他們使用的地下水硝酸鹽氮濃度10.8mg/L,超過我國標準10 mg/L不多,且低於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的標準11.3mg/L,且地下水經加工過濾後,製造的飲用水已符合水質標準。再加上陳姓父子在案發後,退費給411名消費者,也與79名消費者達成和解,這些消費者都不願追究,法官考量兩人都沒有前科,不法獲利也已沒收,因此輕判陳慶宗2年徒刑,緩刑5年,其子陳玉庭則被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王怡蓁/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