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警察酒駕統計、動新聞)
儘管三申五令,但仍一犯再犯!高市警一名兼任所長的吳姓巡佐,昨晚勤餘酒後騎機車在旗山區與一名女性機車騎士發生擦撞,女騎士無礙,吳員摔車倒地,臉部及身體多處擦挫傷,酒測值高達0.99mg/l,經送旗山署立醫院救治,今中午已出院,旗山分局依公共危險罪究辦;高市警局除記一大過處分,也免除所長一職,改調六龜分局警備隊。
據了解,該名吳姓巡佐(52歲)多在鼓山、旗山等地區服務,6年前升任巡佐調六龜分局,後派任萬山派出所擔任所長,昨晚6時,吳姓巡佐是在旗山市區與朋友聚會,席間喝了不少酒,在回家途中不勝酒力,在旗山區旗南一路和大坑巷的交叉路口,與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警消到場發現是自家人,除了送醫,也依規定通報。
六龜分局立即召開人評會,調整吳員至警備隊,記一大過處分、報請警察局調整服務地區,將吳員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及「酗酒習性或酒後駕車紀錄員警」加強考核管制。
高雄市警局督察長賈樂吉表示,吳姓所長酒駕一事,會連坐處分,最高可能到副分局長,處分情節及人員還在研議中。
連同吳,今年1月迄今,高市已有5名官警酒駕出事,去年也有8名警員酒駕被查獲,其中又以六龜分局的張姓警員最誇張,張員在駐地飲酒,又開巡邏車買消夜自撞山壁,連累休假中的所長被拔官,一旦免職確定,3百萬退休金成泡影,此案例還成為警局宣導專報的負面教材。
高市警局除了一再宣導同仁勿酒駕,去年還祭出新規定,凡員警酒駕被查獲,除了考績丙等外,並且要編排站8小時交通崗勤務,不得報請加班費,但效果似乎相當有限,酒駕事件仍一再上演。
據警政署統計,今年迄今,全國發生45件員警酒後駕車或拒絕酒測案件,其中六都以臺南市6件最高,其次為桃園市及高雄市各發生5件,新北市3件、臺中市2件,臺北市0件。(湯寶隆、林錫淵/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