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後腰不能亂摸!黛安芬女職員上班遭性騷 公司被判連帶賠

出版時間 2020/10/03
黛安芬一名女職員遭經銷商撫摸後腰等處性騷擾。示意圖
黛安芬一名女職員遭經銷商撫摸後腰等處性騷擾。示意圖

知名內衣品牌黛安芬公司一名女職員奉派到基隆翁姓經銷商的店裡賣內衣,但翁男覬覦女職員美色,不顧她已婚,竟多次摸她後腰還揉捏玉手,被監視器全拍下。法院認為女性後腰接近私密部位,未經許可碰觸構成「性冒犯」,而黛安芬身為雇主未盡力防止員工遭受性騷擾,判黛安芬須與翁男連帶賠償女職員10萬元。

法院勘驗這家內衣精品店的監視器畫面,認定老闆翁男今年4月間在店內櫃台結帳處,伸出左手在女職員後腰上下游移撫觸,時間約7秒,過一會兒又以左手撫摸她背部與後腰,隨即得寸進尺輕拍她腰、臀之間,接著轉移目標伸出右手抓住她左手掌,按壓揉捏虎口,女職員雖將手抽回,翁男仍按壓她左手大拇指。

女職員還指稱,就在同一天,翁男闖進店內更衣室親吻她臉頰及嘴唇,並將手伸入內衣撫摸胸部,她在工作場所遭受這些性騷擾後,感到萬分恐懼與噁心,醫師診斷她得了憂鬱症,而黛安芬公司是她的雇主,依法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提告向黛安芬及翁男連帶求償50萬元。

對於摸腰捏手的指控,翁男辯稱只是關心女職員身體,並無性騷擾之意,她也沒有拒絕動作或不悅神情,至於在更衣室襲胸,翁男矢口否認。

連帶挨告的黛安芬公司則主張已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訂立「黛安芬全球『反歧視、反騷擾』政策」,防範職場性騷擾,得知此案後,立即介入調查並避免女職員與翁男在工作環境接觸,她的工作機會及工作條件均無因為提出申訴而受到影響,公司甚至給她有支薪的公假長達2個月,此外,翁男是經銷商,不受黛安芬管理監督,他的行為不應由黛安芬賠償。

法官指出,「女性的後腰相當接近私密部位,碰觸該處堪認具有明顯性意味」,且非一般社交禮儀可碰觸的身體部位,翁男未獲女職員同意擅自碰觸後腰,已對女性造成性冒犯,何況他還上下游移撫摸,而社交禮儀握手都是短暫交握,翁男對女職員手部按壓揉捏,逾越社交禮儀必要程度,且男性對女性手部按壓柔捏是非常親暱的動作,具有性意味。

翁男雖辯稱女職員被他摸腰捏手沒有拒絕,法官認為一般人對於遭受性騷擾雖感到冒犯或厭惡,但因個性及雙方關係,未必都能當場表達強烈拒絕,不過女職員遭到翁男性騷擾當日立即向戴安芬公司投訴,加上監視器畫面為證,足認翁男性騷擾。至於女職員指控翁男在更衣室內對她襲胸,因為欠缺監視器畫面等事證,這部分法官沒有認定。

黛安芬雖主張已依法防範、處理職場性騷擾,且《性平法》也規定雇主若證明已遵行各種防治性騷擾規定,且對性騷擾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雇主不負賠償責任,但法官認為戴安芬未能舉證證明符合「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要件,因此判決黛安芬須與翁男連帶賠償女職員10萬元。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記者聯繫不上該名已離職的女職員及翁男,不知其回應。

黛安芬公司針對判決,提供聲明如下:

「黛安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和黛安芬所有全球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皆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黛安芬嚴格遵守最新政策,以確保最好地防止或嚴懲所有形式的性相關行為不端。

政策包括我們的"反騷擾政策"和"商業道德準則"。黛安芬(Triumph)員工主要由女性組成,因此,我們對於任何形式的不當性相關行為特別敏感,黛安芬相信為我們所有員工提供安全和互相支持的工作環境是成功的關鍵。

所採取的措施從匿名舉報系統到內部委員會調查涉嫌違法行為不等,更定期審查及改進政策與措施,並對管理階層和員工進行培訓以遵守相關政策與措施。

我們確認,黛安芬台灣的一名員工對我們台灣子公司 黛安芬國際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之一提起了民事訴訟,地方法院已做出有利於該員工的判決(可上訴)。

由於我們尊重有關當事方的隱私權和保密權,並且對台灣的法律制度具有絕對的信任,因此在此階段我們不會透露此案的細節,將繼續配合法院的調查和高等法院的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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