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郭謜稽被控吸毒開車追撞,害母女一死一傷。資料照片
台南市27歲男子郭謜稽被控前年8月2日邊開車邊抽K菸,行經北區文成路、育德一街口,撞上機車女騎士蘇姓婦人及同車4歲女兒,造成一死一傷。警方在他車內查獲4種以上毒品。刑事部分,一審依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判5年10月。檢方上訴,二審改判7年。民事部分,一審法官判處郭男需賠償蘇婦及其丈夫957多萬元,兩案均上訴中。
毒駕的肇事者郭謜稽(27歲,有殺人未遂、恐嚇等前科)自稱是水泥工,警方查出他從2015到2017年,每年都因吸食K他命後開車,駕車部分都遭到警方攔查開單,肇事時是無照駕駛且是第四次毒駕。
惡男郭謜稽毒駕開車衝撞一對母女,造成一死一傷。資料照片
郭謜稽2018年7月31日下午在安南區施用K他命,8月2日凌晨又在其住處施用安非他命、一粒眠毒品。當天傍晚6時25分,他無照駕駛休旅車沿北區文成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文成路與育德一街交岔路口前時,精神不濟從後方追撞蘇婦所騎機車,造成蘇婦及其4歲女兒傷亡。蘇婦卡在休旅車底下重傷,女童則被車輪輾過頭部,經急救後不治。
郭謜稽留在現場,向處理車禍的員警坦承肇事,同意員警採集其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第三K他命及一粒眠陽性反應。
惡男郭謜稽開車衝撞蘇婦及其女兒。資料照片
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告曾犯下毒品罪入監服刑,但沒有心生警惕,徹底反省,施用毒品後駕車外出,被告犯後雖坦承全部犯行,但沒有與被害人及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被告犯行造成蘇婦家庭破滅,一審僅量處5年10月徒刑,實屬過輕,二審改判7年徒刑,郭不服已上訴最高法院。
蘇婦及先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郭請求賠償1658萬元、1656萬元。郭謜稽及辯護人認求償金額過高,被告無法負擔。台南地院判決,精神慰撫金各500萬元,扣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分別判賠558萬多元、399萬多元,總額957萬元,全案可上訴。(辛啟松/台南報導)
肇事車輛內藏有大量毒品。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