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急踩煞車找人理論 男遭追撞反付出慘痛代價

出版時間 2020/09/30
徐姓男子﹝圖右箭頭者﹞在綠燈左轉車道驟然減速,導致後車煞車不及追撞,徐男當下未察看車損狀況,反而找隔壁車道停紅燈的自小客駕駛理論,最後苦吞18K罰單並吊銷駕照。翻攝畫面
徐姓男子﹝圖右箭頭者﹞在綠燈左轉車道驟然減速,導致後車煞車不及追撞,徐男當下未察看車損狀況,反而找隔壁車道停紅燈的自小客駕駛理論,最後苦吞18K罰單並吊銷駕照。翻攝畫面

追撞事故並非前車就無肇責!台中市一名徐姓男子,日前駕車與一部自小客因變換車道發生行車糾紛,徐男在路口見對方駕駛停車等紅燈,遂駛向左轉車道急踩煞車,欲與對方駕駛理論,反而造成後方陳姓駕駛煞車不及撞上,警方受理報案追查,發現當下左轉車道暢通,徐男僅因「爭一口氣」而驟然減速,造成後方車輛追撞,依法對徐姓男子開出1.8萬元罰單並吊銷駕照。

台中市南屯區公益路上月初發生2車追撞事故,前車遭撞徐姓駕駛(60歲)與後方追撞的陳姓駕駛(26歲)初步檢視車輛僅輕微車損,經合意後各自離去,不料陳姓駕駛返家後,打開引擎蓋發現內部多處損壞,於是向轄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報案,藉以申請保險理賠。

警方原以為是單純的追撞事故,經檢視行車紀錄器影片,發現徐姓駕駛車輛遭後車追撞後,不是查看自己的車輛受損狀況,而是走到隔壁與另一部自小客駕駛理論,行徑有違常理。

警方仔細查看行車紀錄器影片探究,發現在事故發生前,徐男就與另一輛自小客,因變換車道問題發生行車糾紛,見對方駕駛在公益路與河南路口停紅燈,徐男立即切換到顯示綠燈的左轉車道,急踩煞車欲找對方理論,反而造成後方欲左轉的陳姓駕駛煞車不及撞上。

徐男到案後供稱,行駛途中遭旁車駕駛辱罵,才停車要找對方理論,事故後與陳姓駕駛合意後各自離去,自認並無違規,警方表示,事故當時公益路仍為左轉綠燈狀態,徐姓男駕駛前方並無突發狀況,僅因個人行車糾紛,未顧及其他車輛安全驟然減速而釀禍。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將對徐男開出18000元罰單並吊銷駕照,另陳男未保車距也將依法開罰。

第四分局交通分隊長顏志明呼籲,車輛行駛時遇行車糾紛,可提供行車影像於事後報警處理,切勿於行駛途中驟然減速、煞車,否則既造成他人危險又有違規或觸法之虞,呼籲駕駛人務必謹慎駕車。(王煌忠/台中報導)

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駕駛黑色休旅車的徐姓男子,在路口前就與銀色自小客因變換車道問題發生行車糾紛,徐男為爭一口氣,在左轉車道驟然減速,導致後方欲左轉的自小客煞車不及撞上。 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