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公托驚爆虐童!林姓、陳姓、康姓教師只因一名男童不想吃飯,竟威脅「不吃飯就要拿烏龜」、「烏龜要來了喔」,並聯手固定男童身體,將兩隻大、小烏龜在男童手上、臉上及身上爬行,家長事後得知怒提告。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教師涉犯強制罪,今起訴陳姓、康姓與林姓教師3人,並建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3人也在事發後遭開除。
據了解,事發後該公托已遭社會局勒令停業,經政府公告重新招標後,已由其他業者接手經營。
此案源於今年6月間,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張維倩接獲家長投訴,新北某公托老師疑似不當管教,導致孩童出現抗拒進入公托,甚至大聲哭鬧的情況,調閱監視器後竟發現,孩子被老師以雙手夾住頸部上抬離地、老師以雙手用力夾臉,甚至手拉著哭鬧的孩子拋向角落等疑似虐童狀況。
新北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發現3名老師明顯動作粗魯,向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3名教師對嬰幼兒有粗魯的不當行為,包括拉扯嬰幼兒的頭部、大聲斥責、用力拍打背部及後腦杓等行為,已涉犯《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嫌,受害男童家屬也提告。
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今年5月8日上午,一名年約2、3歲的林姓男童因不服教師指令,不想吃飯,陳姓教師竟威脅他「不吃飯就要拿烏龜」、「烏龜要來了喔」,並由林姓教師先將大烏龜放在男童桌上,強逼男童頭部後仰,固定男童頭部後,由康姓與林姓教師再把各一大、一小烏龜放在男童手上、臉上及身上,用這種脅迫方式,讓男童忍受烏龜在身上爬行。
男童嚇得回家出現哭鬧情形,家屬起初不知孩童受虐,直到虐童案爆發後,檢察官傳喚男童家長出庭,告知孩子被以烏龜凌虐,家屬氣得提告。檢察官調查認為,3師行為已構成強制罪,因此將3人起訴。
至於3師另被控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的部分,檢察官調查認為,所謂妨害幼童發育罪嫌中的「凌虐」定義,是持續、經常毆打,不給吃飯或不讓就醫等行為,3名教師拉扯嬰幼兒頭部、斥責、拍打嬰幼兒等行為雖不當,但並不構成法定的凌虐要件,因此不構成妨害幼童發育罪嫌,此部分予以簽結,並由該公托的主管機關依職權進行後續處置。(王怡蓁/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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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6:48
更新時間:17:27(更新:公托改由其他業者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