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警取締行人不走斑馬線 店家示警竟遭嗆妨害公務

出版時間 2020/09/26

省道台1線枋寮路段常見行人未走斑馬線,任意穿越路口,一名餐廳業者好意勸阻行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來用餐,卻遭維護交通的警員告誡,這樣妨礙他們開單,是妨害公務。店家將經過貼上網路,引來網友熱議留言「好大的官威」、「你妨礙到他們的業績了!」轄區枋寮警分局表示,民眾請來店顧客勿任意跨越道路,並無具體妨害公務行為,對於員警執法時的情緒性回應,警方會持續改進要求。

民眾穿越馬路到小吃店用餐,警方執行交通安全維護,店家勸阻行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卻遭警方指方妨害公務。翻攝《爆料公社》

在台1線枋寮路段開餐飲店的韋姓民眾今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各位屏東的朋友注意,台1線枋寮地區只要沒有斑馬線就不能過馬路了!警察大執法,我們看到要來我們店裡吃飯的人,請他們不要過來揮手請他們離開!被警察告知這樣是妨礙(害)公務要送辦!警察告知這樣妨礙他們開單以後要每天來!請各位屏東的朋友們多多注意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已經沒辦法在警察來的時候請你們別過來了!目前只能積極的請地方幫忙畫斑馬線!(鄉下地方)」

民眾勸阻行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卻遭警方指為妨害公務。翻攝《爆料公社》

由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韋姓民眾特別指出,斑馬線離中島缺口google地圖顯示為2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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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姓民眾指出,斑馬線離中島缺口google地圖顯示為200公尺。翻攝《爆料公社》

網友紛紛熱議「以後宣導不能吸毒。不能飆車。不能犯法。 就是妨礙公務嗎?」、「如果我叫人不要酒駕,是不是也是妨礙公務?」、「原來阻止別人犯法是犯法喔!」、「你妨礙到他們的業績了!」、「原來勸阻違規是妨礙公務」,還有網友貼出測速照相警告標誌說:「所以它妨礙公務了」。

枋寮警分局表示,員警巡邏發現本案地點於用餐時間有多名行人穿越省道台1線,因該路段車流量大,且車速較快,以致險象環生,員警為維護交通安全,因此立即在該處制止。

本案民眾請來店顧客勿任意跨越道路,並無具體妨害公務行為,對於員警執法時的情緒性回應,警方會持續改進要求;另該處距最近路口超過100公尺,如有違規事實適用錯誤部分,警方將主動依法撤銷。(羅琦文/屏東報導)

民眾勸阻行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卻遭警方指方妨害公務,於是將經過貼上網路。翻攝《爆料公社》
網友質疑「為什麼勸導他人不要違規就是妨礙公務?」。翻攝《爆料公社》
網友貼出測速照相警告標誌說:「所以它妨礙公務了」。翻攝《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