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忠信(左)因為挽臉、塗藥膏害一名女客人顴骨灼傷。資料照片,非當事女客
在北市饒河街夜市開設紀老師挽臉店的「挽臉大師」紀忠信,遭一名女客人指控,去年12月間幫她挽臉,又幫她塗淡斑藥膏,結果害她顴骨遭藥膏灼傷、紅腫,台北地檢署認為,紀忠信14年前曾違法使用點痣霜而被依《醫療法》判刑6月,紀卻繼續使用不明藥膏害女客灼傷,因此今以傷害罪起訴紀忠信。
60歲的紀忠信,十多年前開始在台北市饒河街夜市開設「紀老師挽臉店」,除挽面外,紀也會用牙籤沾點痣霜塗在客人患部去痣,點一顆痣要價40或50元不等,在夜市內小有名氣,但2006年間,紀男的做法被認定屬於侵入性治療,但他卻不具有醫師執照,因此被依違反《醫師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6萬多元。
而去年12月間,一名婦人因為臉上有斑,先是找紀男幫她挽臉,紀男再幫她塗美白淡斑霜,但婦人回家後卻發現顴骨部位紅腫,就醫發現顴骨處灼傷,懷疑是藥膏惹禍,憤而提告。
紀忠信應訊時坦承有幫婦人塗修護美白藥膏,但辯稱是婦人事後回家保養不當、碰到水等,紅腫灼傷與他無關,他也向檢警提出自己使用的藥膏自清。
檢方認為,雖然紀男事後提出佐證的藥膏並未含有有害成分,但婦人確實在找紀男做臉並塗完藥膏才發生顴骨紅腫灼傷的狀況,加上紀男先前曾有違法用點痣膏的前科,因此認定紀男的美容行為造成婦人臉部受傷,今以傷害罪起訴紀男。(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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